廣東省銀行于1931年在本省發行了面額壹圓的銀毫券。該券正面右側橢圓框內圖案是孫中山先生頭像,右側邊注“銀毫券”三字,上方刊寫“廣東省銀行”五字,中央偏左紀值“壹圓”,左邊是行長沈載和副行長霍寶材簽字,左側邊注明“銀毫券”三字,下注有“憑券兌換銀毫”六字,并紀“中華民國二十年(1931年)”字樣,由美國鈔票承印。背面印“廣東省銀行大樓”圖,圖上方用英文刊寫正面中文的內容,票幅8厘米×13.6厘米。
發行銀毫券,廣東省銀行是大為有利的事,但濫發紙幣,禍國殃民,所以廣東省銀行在發行業務上深恐發行準備金不足而妨礙信譽,決定禁止銀幣流通,回收市面白銀做發行準備,選擇以銀毫券為本位幣,并在紙幣上承諾:“憑券兌換銀毫”,在民國的金融風潮中,贏得社會人士對銀毫券的信任。
然而好景不長。1935年11月3日,國民政府實行法幣政策,規定中央、中國、交通三行發行的紙鈔為法幣。至此,除三行幣外其他紙幣面臨淘汰,都要兌換法幣。為此,廣東陳濟棠政府以粵省情況特殊為由,爭取到廣東省銀行發行權暫得保留的資格,這樣廣東就以銀毫券為法幣。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陳濟棠下野,廣東還政于中央。1937年6月30日財政部命令:限自1938年1月1日起,廣東省銀行的銀毫券退出流通,并以法幣1:14.4收兌銀毫券。此幣因回收比較徹底,留存民間已經不多,而備受收藏愛好者青睞。
來源:中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