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制作說明》第五條規定:“國徽之涂色為金紅二色:麥稻、五星、天安門、齒輪為金色,圓環內之底子及垂綬為紅色;紅為正紅(同于國旗),金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澤之金)。”
可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紙幣),除第一套(1948年版)沒有國徽圖案外,第二套(1953年版)、第三套(1959年版)和現行流通的第四套(1980年版)、第五套(1999 年版、2005年版),都沒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制作說明》制作國徽圖案,紙幣背面或正面上的國徽圖案都不是“金紅二色”的。也就是說,人民幣自問世以來,還沒有一張票面上的國徽圖案能夠規范制作。
除了顏色,在內容方面,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幣與第二套、第三套人民幣一樣,在國徽圖案中均添加了不應有的線條。如第四套人民幣上的國徽圖案,五星、天安門、齒輪等處添加了弧線,第五套人民幣1999年版的在上述各處加上了直線,2005年版的則加上了斜線。
《百姓兩會》上,筆者最想說的是,人民幣上的國徽圖案,不能再隨意“創作”下去了。希望有關部門在設計、印制人民幣時,尊重和愛護國徽,早日按照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作國徽圖案。如果因生產工藝、技術條件等原因限制的話,則不應再使用國徽圖案。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