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又出現了一個與郵政行業叫板的人,原因是郵寄國內特快專遞(EMS)不讓用郵票。
郵寄特快專遞只能交現金
9月3日下午,成都市民蔣榮富和朋友在成都市火車北站郵政支局,用國內特快專遞給武漢的朋友郵寄明信片。為給朋友一個驚喜,他拿出剛剛發行的“鄧小平同志誕辰100周年”的小型張郵票,準備作為郵資貼到信封上,但遭到拒絕。工作人員告訴他,特快專遞的郵資必須以現金支付,不但成都如此,全國都是這樣,這是上級郵政部門的規定。無奈,蔣榮富只好支付了22元現金。
蔣榮富對此不解,特快專遞跟信件一樣都是郵件,國家法律有規定,各類郵件資費都可以以郵票的形式支付,為什么寄特快專遞不能用郵票?于是,蔣榮富憤而將國家郵政局、四川省郵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法庭依法判定郵政部門工作人員在辦理郵政特快專遞業務中禁用郵票支付資費的行為違法,并判令被告返還其現金22元。
為了解情況,記者撥通了北京郵政客戶服務中心熱線電話“11185”進行咨詢,接線員明確回答,“郵寄特快專遞只能交現金,不能貼郵票”。此后,記者致電上海、天津、重慶、太原、呼和浩特等20多個城市的“11185”進行咨詢,得到的是同樣的答復。
拒貼郵票的條款應視為無效
《郵政法》及其《實施細則》均規定,各類郵件資費的交付,以郵資憑證或者證明郵資已付的戳記表示。郵資憑證是郵電部發行的,作為郵件納費標志的有價證券,包括郵票,印在郵資信封、郵資明信片、郵資郵簡上的郵票圖案,郵資機打印的郵資符志。
從以上法律條文中可以看出,郵件資費可以用郵票支付。那特快專遞是否屬于郵件呢?中國通信學會郵委會學術部主任顧聯瑜告訴本報記者,郵件分為普通郵件、郵政快件和特快專遞郵件,特快專遞郵件是以最快速度傳遞并通過專門組織收寄、處理、運輸和投遞的郵件。但他表示,國家郵政局確實有規定,目前,郵票只使用在普通郵件和郵政快件上,特快專遞以現金支付郵資。記者從《國內特快專遞郵件處理規則》中看到這樣的規定——郵件資費采用交付現金和寄件人總付郵費兩種形式,郵件封面右上角應加蓋“郵資已付”戳記表示郵資已付。
對此,國家郵政局公眾服務部業務管理科的有關人士表示,拒收郵票的初衷是為促進郵政現代化建設,近幾年,國家郵政局正努力建設電子化支局,以現在的電子化程度完全可以使用更加方面、快捷的方式交費。
國家法律規定,作為郵件的特快專遞可以用郵票形式支付郵資,而國家郵政局規定,特快專遞郵資須現金支付。北京大學法學院著名行政法專家姜明安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法律的效力高于部門規章,當部門規章的條款與法律相悖時,該條款應視為無效條款。國家郵政局下發的文件屬于部門規章,其中若有與國家法律相悖的條款,應視為無效條款。
郵票貶值是拒貼郵票的根源
郵寄特快專遞拒收郵票原來事出有因。著名的郵市評論人徐基坎、郭昌弟等人向記者講述了原因。他們說,“郵票是郵資憑證,理應按實際需求量印發。而多年前的集郵熱致使郵票大規模超量發行,發行總量大大超過了市場購買力,導致1991年以來發行的幾百套郵票,有95%以上都在郵市打折銷售。郵寄特快專遞若按面值使用郵票,郵局豈能情愿?但郵票只有在不斷消耗中才能體現其價值。郵政部門拒絕使用郵票,會促使郵票繼續打折,由此,就形成了惡性循環”。他們為此建議,郵政部門應采取相應的“短痛”政策,允許特快專遞貼郵票,以促使郵票市場良性運轉。
中國消費者報 萬曉東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貼子已經被作者于2004-9-29 12:39:18編輯過][/color][/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