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炒新郵----郵政非不能,乃不為也 朽 木
炒新郵,一,按照郵政的有關規定“新郵發行期內不得高于或者低于面值銷售”。二,依照國際慣例,新郵不限量發行。此兩者中如果有一條得以實行,新郵炒作的現象必然壽終正寢。
但是,這樣的直接后果是,郵政的掌權者的黑色收入必然蕩然無存。炒新最大的好處是,郵政主管郵票的官員好從中中飽私囊,渾水摸魚。最大的害處是市場失血,市場的每況愈下,廣大郵人的血本無歸。但是,是集郵重要,廣大郵人重要,還是郵政當權者的利益重要;作為集郵與投資,其取決策作用的是郵人,還是郵政當局,難道不都是明擺的嗎?
郵政的“新郵發行期內不得高于或者低于面值銷售”的規定執行起來,為什么就那么難。郵政只要將查處“非法經營普票”的勁頭使出十分之一來用于執行禁炒新郵上面,郵市的炒新現象還能夠甚囂塵上嗎?
郵政按國際慣例對新郵的發行進行調控,郵市的炒新現象不是很容易自然消亡了的嗎?
----為什么都不能呢?因為郵政當權派的利益擺在天平的另外一方,乃非不能也,而不為也。
實質的情況就是,郵政當局是炒新的最大支持者,其所謂的反對炒新是地地道道的掩而盜鈴、賊喊捉賊、欲蓋彌彰的行徑。
見到郵政一些官員的反對炒新的言論,從而得出郵政是出于真心反對炒新的結論,是非常天真與可笑的。
期望郵政當局真心禁炒新郵,就象與虎謀皮一樣地荒誕。
什么時候郵政變得具備了一定的人性,而不是象現在這樣一心只想著盤剝郵人如“猛虎”一般,大家再來談論郵政反對炒新的誠意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