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炒新”是否空話一句? 長 弓
郵政法規明文規定不能“炒新”,不少有識之士也主張不能“炒新”,郵政當局也不斷申明不能“炒新”,各地郵政部門也制定有禁止“炒新”的具體條款。近來郵政當局有關人士又發表了不能“炒新”的言論,竟然引起郵壇軒然大波,贊同的少,聲討的多。“炒新”意為炒作發行期中的紀特新郵,在上有規定,下有支持,且各方深明大義的狀態下,“炒新”卻從來沒有停止過,“禁止炒新”豈不成了一句空話!
請看今年第一套新郵發行后,《乙酉年》小版張面值4.8元,已被炒到23元,身價暴漲5倍。《乙酉年》版票面值19.2元,也被炒至35.5元,身價暴漲2倍。令人更為可悲的是,《乙酉年》尚未發行之前就已有炒作的期貨價。這一切是否預示著今年“炒新”的態勢依舊,還是你說你的,我干我的,說的不動真格,干的仍然那么干!你唱你的曲,我彈我的調,互不干擾,相安無事,多么和諧!
“炒新”的要害是危害廣大集郵者的利益,危害郵政部門的利益,危害郵市的生存。其實這個道理絕大部分人都明白,郵政當局更明白,所以他們需要不斷地發表反對“炒新”的言論,以便讓人們知道他們代表著正義,他們是反對“炒新”的,“炒新”現象是下邊的個體郵商所為。但他們并不出臺遏制“炒新”的措施和辦法,甚至有默認下邊“炒新”之嫌,筆者認為將紀特新郵發行期由一年縮短為半年,就對郵政當局的心態作了最好的注解。也許他們是先讓一部分人富起來的“真正實踐者”,對“不管白貓黑貓能抓住老鼠就是好貓”作出新解,不惜違法違規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不顧違法亂紀,只要能完成經濟指標就行。將一個好端端的郵市,變成違規違法者冒險的樂園,將一個集藏者拾遺補缺的市場,變成擊鼓傳花的游戲場。
反對“炒新”并不在于調子唱得多高,只要改革紀特新郵發行政策就能奏效。如果將紀特新郵發行納入郵政通信渠道,保證首日及發行期內郵政窗口敞開銷售,成套單枚任人選購。凡經營集郵業務的部門和個人(包括各級集郵公司),都可以代售紀特新郵,一律享受同等的經銷折扣,發行期內不準低價或高價銷售新郵,看好哪套郵票你可以多進,超過發行期就可以隨行就市銷售。這樣就是有人想“炒新”也炒不起來,因為失去了“炒新”的基礎和條件。
筆者熱切地盼望郵政當局宣傳“炒新”的危害,但不唱高調;熱情地等候紀特新郵回歸郵政窗口,但不裝樣子;熱心地希望看到“禁止炒新”的實現,不再是空話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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