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江南收藏 作者:長 弓
日前,《工人日報》記者發表文章《“霸王條款”為何還在“霸”》,文章大意為:2003年7月28日,以“充值卡余額過期作廢”為代表的七條電信業“霸王條款”,會同兩個郵政類和一個公共運輸類不平等格式條款,成為掀起中國消費者協會討“霸”浪潮的敲門磚。時至今日,中消協的點評已涉及電信、郵政、公共運輸、商品房、家庭裝修、物業服務、金融、保險、教育、培訓、中介服務、網上交易等。信息產業部就電信卡余額處理問題連續召開了兩次會議進行研究,將在2004年年底前徹底剔除電信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在郵政行業,國家郵政局來電征詢過中消協的意見,但對涉及到郵政的條款還沒有改正;在商品房領域,只有少數房地產商向中消協遞交了霸王條款修改意見;只有汽車行業里的不平等條款引起了汽車生產廠家的普遍重視,上汽、大眾等生產商立即糾正了隨車文件中與法律法規相悖的條款。很多人在為中消協開展的這項活動叫好的同時,也開始反思:消協真的能為消費者討回公道嗎?權威人士認為消協的點評只是社會公共機構的評論,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日前結束的全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工作研討會上傳來信息,面對一些企業對其霸王條款的漠視,全國各級消費者組織將繼續加大對不平等格式合同條款的監督力度,通過四種途徑進行監督:其一,主動向各相關行政主管機關、立法機關匯報情況,提出建議,從立法立規入手,強化對不平等格式條款的強制性規范,嚴肅處理對不平等格式條款拒不改正、拖延推諉的經營者;其二,發動和鼓勵作為市場主體的消費者監督舉報,通過消費者積極依法維權的行動,形成對不平等條款人人喊“打”的社會風氣;其三,加強與新聞單位的合作,運用更為有效的形式,強化輿論監督;其四,支持和鼓勵企業、行業的自責、自律,對以種種托辭推諉責任,拒絕社會監督,經消協勸導后仍繼續以不平等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依法公開揭露、批評。
讀罷《工人日報》記者的文章,深感反霸行動任重道遠。郵政的霸氣由來已久,僅我們集郵者就感受了不少,盡管我們集郵者通過不少途徑呼吁,有的甚至通過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人大會議提出議案,但是郵政的霸王條款始終巋然不動,特別是今年的新郵預訂更是變本加厲,仍以全年全額預訂為主,推出版票預訂,只滿足了部分集郵者需求,并明確規定明年領取新郵時,只給預訂版票者供應版票,預訂套票者即使套數達到版票套數,也將破版供應,這不僅僅是霸氣十足,簡直是強盜行徑!
按理集郵者是郵政的“上帝”,郵政有責任有義務滿足集郵者的需求,為他們創造良好的集郵環境,促進集郵文化的繁榮和集郵水平的提高。郵政不但對集郵者霸氣十足,而且對集郵隊伍的核心力量—郵協會員,也屢屢進行“摧殘”,他們名義上為增加會員自豪感,每年特別提供一種會員郵品,但并不按會員人頭供應,興許是他們打折打慣了之故,會員郵品也根據會員人數打折供應,致使部分會員喪失得到會員郵品的權力!同為會員有人能夠得到,有人得不到,憑什么?今年的會員郵品已經開始發行,有的省份已下發文件,根據繳納會費會員人數的80%配發。廣大集郵者和集郵工作者早已提出要求,按繳納會費的人數下發,但是有關方面橫行霸道,不思改進,依然如故。
我們集郵者雖然還未見到郵政消除霸氣的征兆,但是我們絕不能等閑視之,仍要積極地為改變這些狀況而奮斗。我們要按照消協提出的四個途徑,努力出擊,爭取集郵者應有的權利,讓郵政消消霸氣,還集郵者一片美好的集郵天地!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貼子已經被作者于2004-11-28 10:08:04編輯過][/color][/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