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全國地方郵政違規者大幅減少,但一些沒有全局眼光,只顧眼前的一點小利者,仍在頂風做案,國家郵政局應拿出強硬的手段,狠狠地對其進行打擊,以殺一儆百,鼓舞全國郵人的信心!
對于拒絕讓消費者用郵票用郵(包括寄平信、掛號信、包裹),特別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十九條“下列郵資憑證不得使用:(一)經國務院郵政主管部門公告已經停止使用的;(二)蓋銷或者劃銷的;(三)污染、殘缺或者褪色、變色,難以辨認的;(四)從郵資信封、郵資明信片、郵資郵簡上剪下的郵票圖案!弊龀鋈缦滦袨檎撸
1、把國家郵政局發行的,在消費者手中的紀特郵票說成是“不規范的郵票”,而拒絕使用,平信投入信箱后,則予以退回;
2、以“電腦收費系統”只收現金,不收郵票為由,拒絕消費者用郵票寄包裹等;
3、消費者在郵票背面寫了字,就說郵票作廢,郵政在郵票后面蓋章,郵票卻不作廢;
4、雖然已經污染、殘缺或者褪色、變色,但可以辨認的郵票,也不讓使用,平信則退回;
5、以消費者的郵票為假郵票為由,拒絕消費者用郵,又不將“假郵票”予以鑒定;
應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三十九條"郵政工作人員拒不辦理依法應當辦理的郵政業務的,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的,給予行政處分。”對當事郵政工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對于在江西的上述當事郵政工作人員,則還應依照《江西郵政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郵政企業及工作人員在郵政服務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拒絕辦理或者擅自拖延、中止應當辦理的郵政業務;......(六)刁難用戶或者對投訴的用戶予以打擊報復;.... 第四十三條“郵政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省郵政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對第一項、第六項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構予以行政處分。”給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對于把國家郵政局發行的紀特郵票說成是“不規范的郵票”等,將消費者投入信箱的平信,予以退回的,則應對其處罰后,移送到司法機關。因為消費者將平信投入信箱后,信件已經進入郵政網。郵政工作人員再將其從郵政網中退出,送回消費者,是屬于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權,破壞國家的郵政通信事業觸犯刑律的行為。
來源:中國郵幣卡網 作者:劉鴻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