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許少榮
包裹讓貼票,本來就是應該,郵票是郵資已付憑證,憑什么不讓貼?國家郵政局別以為是施恩于郵人,不是!
郵票訂戶按合同付款預訂每年的郵票,一邊廂預訂戶全額交款取票,當怨大頭;那邊廂有公司打折扣拋售郵票,完全不顧道德責任和法律懲罰,其上梁不正,下梁自歪,不能盡言。歷十二年打折扣,國家郵政局居然還敢堂而皇之連續兩年提出"誠信經營"的十六字方針,如果在國際上,早就有民眾屢屢上法庭告它了。試想,我們已經加入WTO兩年,國際聲譽日隆,而國家郵政局背道而馳,臭名四起。為了這個打折扣問題,國家郵政局郵資票品司司長劉建輝先生在兩個公開場合指責是郵商所為,是嗎?相信列位看官心如明鏡,為什么他們總不去檢討自己內部有否問題?個中緣由我們無從知曉。國家郵政局郵資票品司副司長鄧慧國先生與本人在電話里舌戰一小時,無非是為自己的2003年小版政策和小型張設置8元面值辯護,結果今年兩者均作出調整,真不明白他們為什么認識總有偏差?難道鄙人是刁民不成?他們這種為官的能力,還遠遠不如我們這一類的刁民,是他合適那個位置呢?還是我合適呢?相信讀者不難得出結論。至于法律上的問題,請參閱本人文章《"退訂"有法律依據》和《打折郵票何時了?》。
讓貼包裹,無非是加速處理打折扣票的時間,并沒有根治打折扣票生成的土壤,國家郵政局必須進一步拿出令人信服的措施,特別是在管理上,約束下級集郵公司的胡作非為能力方面作出鐵腕手段,標本兼治,方能實現大治,否則一時之憂一過,后續禍害仍存。
所以, 僅僅讓貼包裹是不夠的,望國家局三思。
來源:中國投資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