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10月26日電 (記者李麗靜)記者從河南省工商部門獲悉,10月25日起,河南省工商局將嚴查五類集郵票品廣告。
為維護集郵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權益,凈化廣告市場環境,河南省工商局部署專項執法行動,禁止發布五類集郵票品廣告:偽造、變造的郵資憑證;國家禁止流通的集郵票品;1949年10月1日以后發行的帶有“中華民國”字樣的集郵票品;未經國家郵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仿印仿制郵票圖案制品;屬于走私進口的其他國家(地區)發行的郵票及其制品。
河南省規定,今后集郵票品廣告不得以“經國家郵政局審批”“經國家郵政部門批準”或“國家郵政主管部門限量發行”等國家機關名義做宣傳;集郵票品廣告可以介紹郵票歷年交易價格和當前市場行情等客觀、真實情況,但不得在廣告中發布有關集郵票品價格預測和投資回報承諾等內容;集郵票品廣告中有關集郵票品的發行(或聯合發行)單位名稱、發行時間、生產單位名稱、售價、鑒定機構等內容應當真實、清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