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預訂和零售并舉”辦法實行以來,新郵也先后發行了50余套,但新郵零售不僅沒有與預訂“并舉”,反而與之有著天壤之別,其主要表現為:
新郵零售隨意斷檔。按常理,每套新郵發行之日,都應在新郵零售點銷售。其實不然,現實中一些新郵就未見蹤影,像2006年發行的“早期領導人(二)”、“烏蘭夫誕生一百周年”和今年發行的“楊尚昆誕生一百周年”等都沒有零售,而這些郵票的價格卻在市場上翻了幾個筋斗,高出面值數倍。更令集郵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一些根本沒有零售的新郵居然被列入在每季銷毀的清單上。
新郵零售短斤缺兩。按規定,零售紀特郵票加工成四方連下發到營業窗口,并按4套郵票配1枚小型張和1本小本票的比例下發,集郵者可以按套購買,每購買4套紀特郵票可以購買1枚小型張和1本小本票,售完為止。實際情況是新郵零售隨意性強,時常短斤缺兩,或有票無張(本),或不按規定比例供給,基本上是限定每人1套,集郵者幾乎沒有選擇權,只有被動接受,每次都無法預知下次能否買得上或能買幾套新郵。
新郵零售期限太短。每次新郵預報都有一個出售辦法:自發行之日起,在全國各地郵局出售,出售期限6個月。由于近兩年新郵發行量驟減,市場一片看漲等因素,使得新郵供需矛盾突出,總是僧多粥少,一些新郵零售量很少,發售期內幾乎無票可售。比如,在筆者常去的省會最大的零售點,“孔融讓梨”不干膠小本票的零售量少于10本,而“全國集郵聯六大”小型張的零售量也僅僅只有10枚,如此之量,幾分鐘就銷售告罄,何必枉談6個月。
由于一些細節的隨意和失控,規定和制度往往在這里變成了一紙空文,也從一個側面暴露出新郵零售辦法本身存在著缺陷和漏洞。因此,增加零售數量,完善銷售辦法,加強監督巡視,真正營造一個和諧的集郵消費環境,才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