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票發行銷售實施新政策 |
發布日期:2006-12-8 11:33:00 作者:本站記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郵票發行銷售實施新政策 今年一季度未售出的紀特郵票昨日集中銷毀
本報訊(記者 李潮)12月7日,國家郵政局對今年一季度發行的《丙戌年》等7套在郵政營業窗口超過6個月發行期而未零售出的紀特郵票進行統一銷毀,并據此公布紀特郵票發行量。這是借鑒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郵政部門確定郵票發行量的方式——在郵票發行期結束后,按照紀特郵票的實際銷售量確定發行數量。 2006年,國家郵政局對紀特郵票發行銷售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銷售政策由“預訂為主,零售為輔”調整為“預訂和零售并舉”,進一步加大了郵政營業窗口紀特郵票的零售數量,以滿足社會各界的多樣化需求,促進紀特郵票在通信領域中的使用。按照新郵出售辦法規定,紀特郵票自發行之日起,在全國各地郵局出售,出售期限為6個月,逾期所有郵局的營業窗口都不能再銷售。本次銷毀工作是按照國家郵政局的具體要求,將今年一季度發行的7套郵票由各級郵政營業網點逐級退繳到國家郵政局,經清點核對后,采取裁切、化漿的方式統一全部銷毀。 記者在銷毀現場看到,在由國家郵政局公眾服務部、郵資票品管理司、計劃財務部和審計局等部門組成的監銷小組的監督下,國家郵政局郵票印制局專門選出的擔任銷毀工作的職工從專門設置的倉庫中把退繳的紀特郵票一包包提出,核對無誤后逐一開包,一疊疊地送入粉碎機中,從粉碎機另一端出來的是黃豆大小的碎紙屑。這些碎紙屑被擠壓成紙坨后裝包登記,然后統一送往造紙廠化成紙漿。 未零售出的紀特郵票銷毀工作的實施,是郵政部門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轉變經營管理方式,改革和發展集郵業務,為社會提供優質集郵服務的重要舉措,旨在維護社會利益和消費者的權益,在弘揚集郵文化、凝聚集郵愛好者隊伍,促進集郵市場健康發展、樹立企業誠信形象等方面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今年一季度發行的7套紀特郵票的發行數量見本報今日二版刊登的《國家郵政局公報》。 圖為銷毀2006年一季度未售出紀特郵票現場。本報記者王順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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