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票作為國家發行的郵資憑證,郵票面額有大有小,按目前能流通使用的郵票面額中,最小面額為0.1元,最大面額為50元。消費者用等價人民幣購買了中國郵票,從法律的角度上看,己具備了同國家郵政的契約關系,理所當然的應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消費者也應理直氣壯的按照自己的需求使用郵票,不論是用何種票額的郵票在郵政業務窗口使用,郵政窗口都應按實際業務成交情況收受郵票,實行多退少補,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原則,才符合消協的有關規定。
在此之前的郵政窗口,別說實施郵資找零業務,就是在郵政業務使用上也設立關卡,郵票并非能暢通無阻的使用,霸王條款加上壟斷經營,己嚴重的損害了全國人民的切身利益,這與當前胡總書記提倡的構建和諧社會格格不入,錯的就要改正。如今郵政改制己快政企分離,作為國有大型企業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改革后的具體業務中,能否棄舊立新,重新塑造企業形象,充分發揮郵票的使用功能,開拓靈活的、滿足人民群眾需要的各項業務工作,放開郵票使用范疇,實施郵票找零業務,讓郵票的功能最大化的發揮。政策是人制定的,實施也是靠人去操作的,作為郵政服務窗口,一切為了人民,為了社會,為了企業的發展,開展郵票找零業務有何不可呢?
作者:黃躍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