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郵網
在人大提案答復的最后一天,郵政終于有了答復。據說有6000多字,我沒有看到原文,從別人的文章里看到了一些答復的要點。據此發表一下我對答復的看法,因為沒有看到原文不一定準確。
我對答復的基本看法是:無誠意,沒見行動,回避要害問題,繼續違法違規。
第一點;答復的時間上看,是拖到不能再拖了才答復,看看別的提案答復,電信、移動的電話卡余額問題早已經解決了,而郵政現在才答復,而且只是答復。
第二點;答復的第一點:“ 國家郵政承認郵票的基本職能是郵資憑證,在郵政業務范圍內,國家郵政應當支付等價的勞動。”我想看一下,不承認郵票是郵資憑證會是什么樣?是怎么承認是郵資憑證的?特快專遞不讓貼郵票,包裹限制,又是登記又是保價交現金,包裹單收現金,就是這樣承認郵資憑證的?而且郵票不是誰想承認就承認,不想承認就不承認的,那是郵政法規定的,是經過人大通過的!
第三點;“國家郵政承諾接受人大代表的建議,進一步采取措施解決打折票問題”。我想到有些欠債不還的主經常用的招術:明天還你錢;過兩天一定給你;下次保證給你之類,就是不見還錢。
第四點;“發行政治題材的郵票要做到面值不高、設計精美、發行量適中,確保市場價格高于面值”。公然耍花槍,而且是違法違到人大去了。面值不高就不打折了?有什么權力要確保市場價格高于面值?郵政本身規定的郵票發行期內不得高于低于面值銷售,現在公然要市場價格高于面值!這不是明顯的違法違規嗎?以前的政治題材郵票打折就合理了?其它郵票打折就正常了?9月16日答復,27日發行的十大將不是又打折了嗎?如何跟人大代表交代?有誠意就采取措施把以前的郵票打折問題解決了,把元帥,偉人,領袖的郵票打折問題解決了,再來談新郵打折問題。
政企分開后國家郵政局要做的就是要依法辦事,不違法作為,人大代表就滿意了,人民群眾就滿意。發行,銷售,使用按法律法規辦,郵票全面使用,敞開面值銷售,有計劃發行,用行動來答復,這是楊先龍代表期望的,也是人民群眾期的。
不看答復看行動!
附人大代表楊先農提案
為解決十多年來中國郵票打折頑疾,楊先龍等人大代表在議案中還提出了6條途徑:
一,中國郵政要解決好權為誰用的問題。權是人民賦予的,作為人民公仆,“權”是為人民謀利益的工具,在權力面前只有兩種選擇,或是審慎用權,盡職盡責地為人民服務;或是放任自由,濫用權力,為部門和小集團謀取私利。在當前全面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更要時時刻刻警惕,千萬不能把公共權力異化為部門特權和個人私權,絕不允許主仆顛倒、權利和義務錯位的現象出現。要把為人民群眾謀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想問題,定政策,辦事情時,首先要考慮到滿足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要求。
二,應盡快恢復中國郵票郵資憑證的功能,只要是中國郵政公開發行的郵票,都要允許在郵政渠道暢通無阻地使用,不方便使用的大面額郵票,郵政應給予兌換找零。發行新郵票,全國所有郵政窗口應敞開供應,不要人為地制造緊張空氣,引發新郵票炒作。
三,國家郵政局不能夠自辦集郵公司。收集珍藏什么樣的郵票,是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事情,國家郵政局提倡和鼓勵是可以的,但千萬不能摻和進去。你一方面發行郵票,一方面囤積、壟斷和炒作郵票,這不顯然是官商一體了嗎?這樣怎么能談得上公平公正呢?
四,過了發行期的郵票要公開銷毀,郵政部門不能留有庫存,否則就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這也是國際慣例。現在中國郵政定的郵票發行期是半年,可半年之后郵票源源不斷地從郵政出來,這里講的郵政當然是中國郵政辦的集郵公司了。中國集郵公司就享有這個特權,他們低于面值無條件地把郵票從郵政轉手過來,加個紙折就高價販給國民,獲取暴利,成了中國郵政的小金庫。請問這個權利是誰賦予的。中國任何其他國民有這個特權嗎?
五,郵票發行不能過于頻繁,更不能貪多,要視市場的需求而定,不要人為造成人力、財力和物力的浪費。紀特郵票的發行,也要按面值出售,不能溢價,不能侵犯消費者的利益。
六,郵政部門應加強執政能力建設,提高整個隊伍的素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目前已成為郵政部門的一個奇特現象,如郵票可以貼包裹這個政令已發布快一年了,但就是在全國很多地方不能行通等等。郵政部門還要加強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中國郵票貶值大幅打折,國家郵政局要敢于問責,對失職瀆職的領導要處理要追究;對人民信得過、有真知卓識的新生力量要大膽選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