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家公司的網站上,列舉了20多條交易規則,而最后一條竟然是“公司保留修改以上各種規則之權利,而不須征求客戶同意”,這意味著公司可以隨便修改游戲規則。
該公司聲稱是上海黃金交易所會員,而在上海黃金交易所會員名單中并無該公司。
“浙江一家炒金公司的老板,個人賬戶半年就新增近1.5個億”。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公衛曾接觸類似案件。他分析,龐大需求、利潤誘惑和監管盲區三大因素,是地下炒金一度如火如荼的重要原因。我國目前有7000多家類似的公司,以每家公司100名客戶計,就有70萬名客戶。
朱公衛表示,黃金業務屬央行管轄,期貨業務屬證監會管轄,從事黃金期貨的機構必須同時得到央行和證監會的批準。世紀黃金顯然不具備合法從業資格。
據中國黃金協會秘書長鄭潤祥介紹,地下炒金公司的違規操作主要有以下三種:一種謊稱是香港、倫敦等黃金交易市場會員駐內地的分公司或辦事處,讓投資者開戶并把資金匯到境外做交易;另一種是作虛盤,跟客戶對賭;還有一種是讓客戶頻繁交易以賺取傭金,嚴重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
鄭潤祥表示,中國金融監管層應借助此類事件進行徹底反思,制定切實可行的法規條例規范市場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