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18日宣布,從3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這是央行今年以來第2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也是去年以來第12次動用這一貨幣政策工具。
此次調整后,普通存款類金融機構將執行15.5%的存款準備金率標準,再創歷史新高。
央行稱,這一舉措是為落實從緊的貨幣政策要求,繼續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引導貨幣信貸合理增長。
在央行18日宣布上調存款準備金率當天,央行還向市場發行了560億元的央行票據。
存款準備金率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通常是指中央銀行強制要求商業銀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保留流動性。適時運用這一政策工具,能有效調控信貸的增減。
我國存款準備金制度自1984年建立,在20多年里,先后經過多次調整。2003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已連續17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
歷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回顧
2008年3月25日 由15%調至15.5%
2008年1月25日 由14.5%調至15%
2007年12月25日 由13.5%調至14.5%
2007年11月26日 由13%調至13.5%
2007年10月25日 由12.5%調至13%
2007年9月25日 由12%調至12.5%
2007年8月15日 由11.5%調至12%
2007年6月5日 由11%調至11.5%
2007年5月15日 由10.5%調至11%
2007年4月16日 由10%調至10.5%
2007年2月25日 由9.5%調至10%
2007年1月15日 由9%調高至9.5%
2006年11月15日 由8.5%調高至9%
2006年8月15日 由8%調高至8.5%
2006年7月5日 由7.5%調高至8%
2004年4月25日 由7%調高至7.5%
2003年9月21日 由6%調高至7%
1999年11月21日 由8%下調到6%
1998年3月21日 從13%下調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