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晉暉
根據昨日亮相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方案,從2010年開始,全國城鎮非從業居民有望享受到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報銷的待遇。
三年逐步全面推開
據新華社報道,全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會議7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召開。2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出席會議的部分代表進行了座談,聽取他們對試點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作了重要講話。
溫家寶指出,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我國在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之后又一重大舉措,主要解決城鎮非從業人員,特別是中小學生、少年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看病就醫問題。國務院決定,從今年開始試點,用三年時間逐步在全國城鎮全面推開。
溫家寶要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重在制度建設。要通過試點檢驗政策,找出問題,發現規律,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
一要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從低水平起步,努力實現廣覆蓋。二要堅持群眾自愿,加強政府引導。三要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四要加大財政投入,形成穩定的資金籌措機制。
首批試點9月啟動
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組長吳儀在會議講話中指出,國務院確定的2007年首批79個試點城市,要在9月底前出臺實施方案并正式啟動。聯席會議辦公室年底前要組織一次調研和檢查指導,全面掌握各試點地區和城市的情況,明年1月份提出2007年試點的評估報告和2008年擴大試點的計劃。
據昨日媒體報道,這次啟動試點的79個城市,包括成都、西安、太原、沈陽、長春、哈爾濱、杭州、合肥等大部分省會城市以及無錫、上饒等部分中等城市。
1998年中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后又啟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這次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是為了解決這部分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
根據昨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份選擇2至3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
政府適當補助
根據上述指導意見,在支出方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于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
對于繳費,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對試點城市的參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從2007年起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20元給予補助。在此基礎上,對屬于低保對象的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參保所需的家庭繳費部分,政府原則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5元給予補助。
對其他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參保所需家庭繳費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30元給予補助。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辦法給予適當補助。
上述指導意見指出,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國家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制定稅收鼓勵政策。上述指導意見還要求,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