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各地保監局責令撤換保險機構高管人員13人
【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作者:盧曉平】
昨日,中國保監會公布的三季度保監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顯示,各地保監局共對79家機構實施81家次行政處罰。其中,責令撤換高管人員13人,同比增加18.18%。
數據顯示,三季度罰款達306.13萬元,同比減少13.03%;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2項,同比持平;沒收違法所得6.95萬元;警告19家機構和38人。此外,對138家機構及個人實施了145家次的其他監管措施。其中監管談話96次,下達監管意見書62份,通報批評2家次;按機構分類,受處罰的產險機構占43.21%,壽險機構占23.46%,中介機構占33.33%;從受處罰相對數量看,每千家機構受處罰比率,產險公司平均水平為1.86,壽險公司平均水平為0.68;每億元保費受處罰家次,產險公司平均水平為0.029,壽險公司平均水平是0.006。
據保監會派出機構監管部分析,三季度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呈現四項特征:
一是車險業務弄虛作假比較突出。利用虛假注銷保單、陰陽保單、陰陽發票等形式截留、挪用保費,或通過編造虛假賠案和擴大賠案損失程度等手段套取費用,以貼補營業費用、支付手續費或合同外不當利益;通過虛假批單、擅自擴大保險責任、更改車輛使用性質等方式,變相降低承保費率。特別是通過出具“鴛鴦單”進行車險降價的行為有所回升。
二是壽險銀代業務管理較亂,手續費管理不嚴。保險公司以現金方式支付兼業代理手續費,坐支保費作為代理手續費,以優惠促銷和直銷業務名義向銀行職工支付代理手續費及獎勵費等;委托無兼業代理資格單位代理保險業務,并支付手續費。此外,有的兼業代理機構妨礙或干擾保險監管人員的執法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數據,影響惡劣。
三是專業中介違規經營值得關注。包括:虛開發票、虛假批退,為保險公司套取資金提供便利;財務數據弄虛作假。如少計收入、虛列成本、提供虛假財務報表等;違規開展業務。如與無資格的機構發生業務往來、異地展業、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未設立專戶對代收保費進行管理等。
四是不嚴格執行條款費率問題仍然普遍。出現了擅自修改報備條款,變更承保條件,擴大保險責任,降低承保費率等現象;或者通過非正常批單退費等手段變相降費;濫用費率調節系數或違規協議承保,變相下調承保費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