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寶島臺灣》流通紀念幣的置疑
作者:不凡
用俗稱做流通紀念幣的名稱即對《寶島臺灣紀念幣》是錯誤的,該套流通幣發行于2003年11月18日號,這是個非常吉利的日子,發行量1000萬套,1套2枚,正面圖案為國徵、國名和2003年號,背面圖案為赤嵌樓和朝天宮的圖案,以及5元的面值,下方分別為“寶島臺灣—“赤嵌樓”和“寶島臺灣——朝天宮”。從中國人民銀行公告上看,該套流通紀念幣的名稱應為《中國寶島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不仔細看,沒什么問題,但是細分析便發現有很大問題。說起來“中國寶島臺灣”和“寶島臺灣”,尤其是后者,少掉了“中國”的“寶島臺灣”含義是不一樣的。香港和澳門已回歸祖國懷抱,它們在正式的場合中都是用“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的字樣,那么在這套法定貨幣上為什么不能繼續采用“中國寶島臺灣”呢?尤其是在臺灣問題上,絕不能有任何差錯,更何況,在該套流通幣原包裝盒的封簽上,以及在康銀閣裝禎冊的封面和里面的證書上,都注明“中國寶島臺灣”,只有該流通幣采用的是“寶島臺灣”這是否正確?就拿法定流通幣上的面值來說,面值是一元的硬幣,我們通常說是1塊錢,但在法定貨幣上就不能印上1塊字樣,必須硬成一元,法定貨幣上必須嚴格用詞,而不能用俗稱。就此推斷,該幣采用“寶島臺灣”是俗稱,是絕對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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