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把金錢稱作萬惡之源,照我看,這是錯怪了金錢。錢本身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談不上善惡。毛病不是出在錢上,而是出在對錢的態度上。可怕的不是錢,而是貪欲,即一種對錢貪得無厭的占有態度。當然,錢可能會刺激起貪欲,但也可能不會。無論在錢多錢少的人中,都有貪者,也都有不貪者。所以,關鍵還在人的素質。
貪與不貪的界限在哪里?我這么看:一個人如果以金錢本身或者它帶來的奢侈生活為人生主要目的,他就是一個被貪欲控制了的人;相反,不貪之人只把金錢當作保證基本生活質量的手段,或者,在這個要求滿足以后,把金錢當作實現更高人生理想的手段。
貪欲首先是痛苦之源。正如愛比克泰特所說:“導致痛苦的不是貧窮,而是貪欲。”苦樂取決于所求與所得的比例,與所得大小無關。以錢和奢侈為目的,錢多了終歸可以更多,生活奢侈了終歸可以更奢侈,爭逐和煩惱永無寧日。
其次,貪欲不折不扣是萬惡之源。在貪欲的驅使下,為官必貪,有權在手就拼命納賄斂財;為商必奸,有利可圖就不惜草菅人命。貪欲可以使人目中無法紀,心中無良知。今日社會上腐敗滋生,不義橫行,皆源于貪欲膨脹,當然也迫使人們叩問導致貪欲膨脹的體制之弊病。
貪欲使人墮落,不但表現在攫取金錢時的不仁不義,而且表現在攫得金錢后的縱欲無度。對金錢貪得無厭的人,除了少數守財奴,多是為了享樂,而他們對享樂的惟一理解是放縱肉欲。基本的肉欲是容易滿足的,太多的金錢就用來在放縱上玩花樣,找刺激,必然的結果是生活糜爛,禽獸不如。
有的人是金錢的主人,無論錢多錢少都擁有人的尊嚴。有的人是金錢的奴隸,一輩子為錢所役,甚至被錢所毀。
判斷一個人是金錢的奴隸還是金錢的主人,不能看他有沒有錢,而要看他對金錢的態度。正是當一個人很有錢的時候,我們能夠更清楚地看出這一點來。一個窮人必須為生存而操心,我們無權評判他對錢的態度。
做金錢的主人,關鍵是戒除對金錢的占有欲,抱一種不占有的態度。也就是真正把錢看作身外之物,不管是已到手的還是將到手的,都與之拉開距離,隨時可以放棄。只有這樣,才能在金錢面前保持自由的心態,做一個自由人。凡是對錢抱占有態度的人,他同時也就被錢占有,成了錢的奴隸,如同古希臘哲學家彼翁在談到一個富有的守財奴時所說:“他并沒有得到財富,而是財富得到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