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4月24日消息:這幾年,書畫投資成了不少投資者的“新寵”,不過在稅收上卻一直幾乎是個空白區。日前,省地稅局出臺了《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取得書畫作品古玩轉讓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從通知出臺即日起,對書畫古玩轉讓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而對個人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合法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轉讓收入的,將按成交價的2%征收個人所得稅。
來自省拍賣行業協會的消息,我省拍賣業已成為繼北京、上海之后的第三大文化藝術品拍賣市場。2005年,文化藝術品拍賣比上年增長1.27倍,成交額首次突破10億元大關。全省57家企業共舉辦171場文化藝術品拍賣會,有9家企業成交額超過3000萬元。這相當于每兩天就有一場拍賣會。而在書畫古玩交易中,未通過拍賣形式的私下交易也相當多。
業內人士表示,藝術品市場的稅收流失的確嚴重。如果按成交價的2%計算,光是浙江省一年稅收損失就達到2000多萬元。
通知還規定,個人通過拍賣方式取得收入應交的個人所得稅,由拍賣單位代扣代繳;個人通過其他方式取得收入應交的個人所得稅,由款項支付方代扣代繳。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