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民營經濟報 嚴鈺
特許經營被看作是創業者最便捷的投資方式,是“站在巨人肩膀上摘桃子,可以迅速實現做老板的夢想”。作為一種先進的商業模式,特許經營的確有其優越性?墒恰傲肿哟罅耸裁带B都有”,有些不法的特許經營者看到特許加盟好賺錢紛紛加入“撈上一筆”就走人,因此,面對當前魚龍混雜的狀況,特許經營者更加要多個心眼,別一不小心就掉到特許經營的“陷阱”中去。
對被特許者來說,是獲得一個成熟的贏利模式,減少投資風險的最佳方式。美國商務部的一項調查顯示,一般小零售店的失敗可能性為83%,而特許經營的零售店成功率卻在90%以上。根據加入世貿承諾,中國2004年底全面放開特許經營的所有限制,中國已成為極具潛力的特許經營市場。
頻現魚龍混雜狀況
據業內人士介紹,一些特許經營者的做法是以特許加盟為幌子,實際上是想通過這種形式向加盟商賣設備、賣原料。據了解,在某體育健身俱樂部的加盟材料上,除了羅列設備、材料投入的費用預算,并未提及加盟費和管理費等費用。而對加盟者享受的后續服務,業務人員也表述含糊。有業內人士認為,這種加盟形式有可能是利用這一概念,將商品銷售裝入連鎖加盟的“瓶子”,打著連鎖加盟的名頭,而實質卻可能是賣設備。
業內人士認為,連鎖加盟這一業態目前正在快速而不斷地向多行業、跨區域方向拓展。在這種趨勢下,難免出現魚龍混雜的現象,有人更在劣質高價產品中套上“全進口”、“國際專利”、“認證”等光環。作為希望創業投資的加盟商來說,在選擇加盟品牌的過程中,一定不可以粗心大意,要按照規范的程序進行學習、考察、分析、評估,最好要向同行請教。專業人士表示,作為特許加盟品牌提供商來說,最重要的一個理念就是只有加盟商賺到錢,自己才能賺到錢。事實上,這樣的做法是一家有實力和長遠考慮的特許經營者應該抱有的態度。
糾紛種種事出有因
業內人士分析,特許經營中特許者與加盟者之間在履約過程中,雙方產生的糾紛分為以下幾種類型:包括合同糾紛、商標侵權糾紛、不正當競爭糾紛和因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糾紛。一般來說,合同糾紛主要是合同條款不完善、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或雙方都出現違約行為引起的。據了解,某地曾有這樣一個案例,一家從事體育用品加工銷售的特許商1997年在南方某城市簽約一家加盟商,合同期限為5年。在合同履行兩年后,加盟者在未通知特許商的情況下,將加盟店轉讓給了第三方。加盟者認為作為加盟店的獨立法人,完全可以自由支配加盟店;而特許商認為,加盟者未經允許擅自轉讓加盟店,由于對受轉讓的第三方的經營狀況、經營能力及發展潛力不了解,特許經營品牌有可能因為轉讓受到一定影響。事實上,特許經營的法律關系其實就是合同關系,這是特許經營的前提和基礎。簽訂特許合同的當事人必須注意,訂立的合同細節一定要清晰,能夠想到的最好都在合同中注明。
此外,商標問題也必須引起重視。最近國內有一場某品牌的咖啡加盟商標官司鬧得沸沸揚揚。業內人士提醒,直接的商標專用權與企業名稱權侵權糾紛在特許加盟領域中不斷出現,特別是有些特許加盟經營者故意侵權,持有“搭名牌順風車”的心態。加盟商稍一不慎,選擇了這種品牌進行經營,后果肯定不堪設想。
個案鏈接
“半年回本”承諾沒有兌現加盟商狀告總部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理了一起由“特許加盟”引發的案件。廣州“××眼鏡”的數十家加盟商認為總部提出的“半年回本”這一承諾沒有兌現,將其告上法庭,并要求總部退還近200萬元的加盟費。
將“××眼鏡”告上法庭的其中一位加盟商王先生告訴記者,他下崗之后一直閑在家里,2002年5月,他在一個特許加盟展覽會上結識了聲稱“8萬創業,半年回本”的“××眼鏡”店老板,對方告訴他只需8萬元就可以開一家名牌眼鏡店,只需半年時間就可以回收全部投資成本。王先生心里一動,拿出大半輩子的積蓄交納了3萬元加盟費,與這家眼鏡店簽了5年合同,準備在廣州市的繁華路段開一家加盟店。
可接下來的情況大大出乎其意料:交保證金花了1.5萬元,首期進貨花了3萬元,購買電腦驗光儀花了4萬元,裝修店面花了3萬元,購買焦度計及其它配套設備又花了近2萬元。王先生還沒開張,就已經花掉了17萬元錢,遠遠超出當初“8萬創業”的預算。王先生不得不四處舉債,直到2002年9月,其加盟店才勉強得以開張。
后來局面更加不受王先生的控制:賺的錢不多,花的錢卻不少,每月向總店繳納5%的管理費、3%的加工費、3%的配貨款,外加每年8000元的廣告費、員工轉讓費等名目繁多的費用,一年下來,王先生的加盟店已處于虧損邊緣。
據了解,像王先生這樣在加盟的路上出行不順的人不僅在眼鏡行業大有人在,在其他行業也屢見不鮮。(嚴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