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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文化婦女用假金粉詐騙2282余萬
一個只有初中文化的53歲女子,冒充做金粉生意的大老板,整日在一些“成功人士”之中尋找目標,以投資做金粉生意為名,用銅金粉冒充金粉,采用高息回報的手段,將24名“成功人士”的2282余萬元騙走。
日前,女騙子王秋云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8月28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向媒體通報了案情,希望其他受騙群眾盡快前來報案。
“金粉生意” 騙走2282余萬元
2008年5月29日,兩名女子來到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稱,2007年4月,她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叫王秋云的女子,王自稱做金粉生意很賺錢,希望她們投資。她們分6次將近560萬元交給王秋云,王當即給她們打了借條,稱也可以算做借款,將以高息返回。為讓她們放心,王秋云還將一些金粉抵押到她們處。后來由于王遲遲不按時返還利息,她們將王秋云抵押的金粉拿去鑒定后,才知道這只不過是極其廉價的銅金粉,根本不值錢。可這時,她們已經被騙得幾乎身無分文,連房子都被抵押了出去,這才前來報案。
經偵支隊接到報案后,支隊長胡建成高度重視,批示一大隊立即查處。副支隊長朱建欣親自指揮部署一大隊民警迅速行動,展開調查,警方于5月30日以王秋云涉嫌詐騙立案偵查。經過摸排守候,于同日在西安高新區將王秋云抓獲歸案,并依法刑事拘留。7月4日,王秋云被西安市檢察院批準逮捕。
而公安機關的后期調查工作一直沒有結束,目前已查明:自2003年以來,王秋云專門周旋于一些“成功人士”之中,謊稱她是做金粉生意的“大老板”,騙取他人錢財。目前根據報案統計,該案涉案群眾24人,涉及西安、咸陽、渭南、大連、新疆烏魯木齊等地,涉案資金3566萬元,實際損失2282余萬元。
為挽回損失受害人想讓騙子繼續行騙
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大隊長張軍在向記者介紹案情時說,此案發生的原因是犯罪分子為一己之需,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非法詐騙,聚斂錢款,供己揮霍。同時少數市民缺乏必要的金融法律知識,在高額利息的驅動下,被一些暫時的假象迷惑,源源不斷地“輸送”資金,客觀上為詐騙犯罪的發生、發展提供了條件。
記者看到了公安機關收繳的這些被用來冒充金粉的銅金粉,這些包裝并不精美的銅金粉的包裝桶上的廠址、說明及聯系電話等被王秋云用白色油漆遮蓋,痕跡特別明顯,而這些投資數百萬元的投資人在收到抵押的金粉時,不可能不注意到這些明顯的痕跡,那么為什么在嫌疑人長達五年多的行騙過程中,卻沒有一個人懷疑呢?
民警介紹說,其實到了后期,大部分受害人都已經或多或少地知道了這個金粉并不是真正的金粉,而且也知道了王秋云其實并不是什么“大老板”,而只是一個騙子。但是由于已經被王秋云騙走了數百萬元,一旦王秋云被公安機關抓獲,這些損失很難追回或全部追回。而王秋云一直在不斷行騙,用騙取后面的投資人的錢高息返還前面的投資人,所以有些受害人在知道王秋云被抓后,竟然想要將王秋云從公安局“保”出來,是想讓其繼續行騙能夠返還自己的損失。這也是王秋云行騙長達五年之久而沒有被揭穿,詐騙涉案資金高達3566萬元的一個原因。
“黃金”騙術 揭秘
●騙術一:承諾高額利潤回報,以高息為誘餌引誘
王秋云向投資人謊稱她是做金粉生意的,并稱她將含量60%到70%的金粉,以每克60元到70元買進,110元到120元賣出,且金價市場不斷上漲很好銷售,讓這些人來投資,她來經營,承諾給投資人的利息為年息30%至139.9%不等,投資人只投資不承擔風險,以高回報高收益為誘餌,以借款吃高息的形式誘騙投資人相信。同時,她以打借條的方式行騙是想逃脫法律的制裁。一般投資人在受騙后,想著有借條在手,一般會去法院打民事官司索要欠款,而不會想到以詐騙罪來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