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亞美尼亞司法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取消最高法院,設(shè)立上訴法院。7月2日科恰良總統(tǒng)簽署《上訴法院法》,7月8日任命亨里克·達尼埃良(Генрик Даниелян)為上訴法院院長。根據(jù)總統(tǒng)命令,上訴法院由13人組成,其法官為終身制。新的司法體制從1999年1月12日開始生效。 值此亞美尼亞上訴法院成立10周年之際,亞美尼亞中央銀行特發(fā)行紀念金幣一枚。該幣為亞美尼亞法定貨幣,由捷克造幣廠鑄造。 正面圖案: 中央為亞美尼亞國徽,其中央繪有山峰和湖泊,代表亞美尼亞的自然風(fēng)光;周圍的四組圖案代表歷史上的4個王國,象征國家悠久的歷史。盾徽左右飾有雄鷹和獅子,下方是一條被利劍斬斷的鎖鏈,交叉著綠色樹枝和箭頭;上方刊發(fā)行年號,下方刊面額。 背面圖案: 中央為一名右手握利劍、左手持天平的女神,象征亞美尼亞司法的公正。
材質(zhì) |
質(zhì)量 |
成色 |
直徑 |
重量 |
發(fā)行量 |
面額 |
金 |
精制 |
90% |
22毫米 |
8.6克 |
500枚 |
10000德拉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