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快報 福建陳阿泉
牌坊錠俗稱馬鞍錠、公估銀(見圖),其造型為兩短邊向外突出的長方形,中間打上比較深的烙印,烙印突出部分像牌坊而得名。晚清時期廣泛行用于云南一帶,至民初退出流通市場為止,歷時僅三十余年。
清末,云南鴉片貿易繁榮,各地白銀涌入境內,流入的白銀種類繁多,成色不一,形制各異,使用時折算復雜,不適合商業快速結算。“至光緒十年(1884年)前后,省城銀錢業兼銷銀兩各商家如集會議決,創銷一種長方八角形之銀錠,名為‘牌坊錠’。定為每錠重五兩上下,成色以九八為標準。”(詳見《新纂云南通志》卷158,幣制考,銀錁銀錠)。據此記載,可以認定云南牌坊錠是采用足紋為基準的計值法,將“九八紋銀”的成色標準作為本身內容的一部分,成為最有地方特色的“計色銀”,并因規范的“公估制度”使此成色標準得到了有效的監督和保證。由于牌坊錠成色固定,云南“所有商民完納賦稅及州縣報解正供款項,一律以公估牌坊錠加色上兌,不得異議,市面交易亦以此估為標準”,一時牌坊錠竟取得專收足銀的官方承認,足見其成色規范。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云南始鑄光緒元寶銀元,需用足銀,司糧兩庫恢復征收足色銀錠,不再收進牌坊錠。另一方面,由于新式的郵局出現,大清銀行云南分行成立,使原由錢莊、票號代解官款的業務受到影響。尤其是到宣統元年(1909年),滇督宣布于一年內禁種罌粟,使牌坊錠失去其依附。民國元年(1912年),云南作出“廢兩改元”政策,牌坊錠作為銀兩貨幣不久即退出市面。
值得一提的是,晚清的牌坊錠已經具備成色一致、易于交易和計算的優點,只要在重量上進一步標準化,就有可能在中國本身銀元的演進史上步入“論枚計值”的劃時代階段,惜其沒有繼續發展下去,盡管如此,作為晚清傳奇的歷史貨幣的牌坊錠,仍具有極高的收藏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