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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銀幣,自明代以來流入閩臺地區,首先流入沿海和外國有接觸的港口。明正德11年(1516年)葡萄牙人先到過廈門,并在嘉靖45年(1566年)間開始在浯嶼(今龍海市港尾)進行交易。天啟四年(1624年)荷蘭人侵占了我國臺灣的西南海岸安平灣一帶修筑赤嵌城,過了兩年,西班牙殖民主義者也侵占了臺灣北部的基隆和淡水。后來,荷蘭人打敗西班牙,獨占臺灣,就利用臺灣與福建通商。1650年,鄭成功占據廈門,為抗清復明的根據地。當時鄭成功的政治影響雖然很大,但是經濟實力比較差,因此,鄭成功便充分利用廈門港的天然優勢以及傳統經商對外貿易的特點,以軍事勢力作保護,大力發展海上貿易,并開設有分別名為仁、義、禮、智、信和金、木、水、火、土共十家店鋪專門經營東西洋貿易,貿易額有白銀三百萬兩左右,影響極大。
然而,霸占我國臺灣的荷蘭殖民主義者,時常利用臺灣作為擄劫海商的基地。被擄劫的商船,不但貨物被劫一空,船上的人員還被拍賣為奴……這種海盜行為,引起鄭成功極大的憤慨。1661年,鄭成功率領戰船幾百艘,兵士25000人,渡海攻臺,第二年收復臺灣。
收復臺灣以后,大批沿海百姓東渡臺灣,增加了大量勞動力,加快了臺灣地區的開發。特別是到了鄭經時期,對外貿易數量已經達到“歲得數十萬金。”(詳見《臺灣通史》卷二五)
到1683年,清政府統一臺灣后,福建水師提督施瑯向清政府要求開放海禁,清政府認為有利可圖,就準許他的要求開放海禁,閩臺的對外貿易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并且于1684年在廈門設立海關進行征稅和管理商務。從此以后,閩臺地區作為“通洋正口”,商旅絡繹,番船云集,人煙稠密,市景繁華,“近城煙雨千家市,繞岸風檣百貨居。”足見當時閩臺地區經濟繁榮昌盛。
當各國的東方貿易公司競相從事對閩臺貿易時,他們均面臨支付購買絲、瓷、茶等土特產的費用問題,歐洲產品在閩臺地區市場非常狹小,18世紀的閩臺經濟已建立在手工業和農業緊密結合的基礎上,發達的手工業使閩臺地區在經濟上高度自給自足,唯一的辦法就是支付通用貨幣銀元來滿足需求,所以外國銀幣就開始大量流入閩臺一帶(如圖1、圖2)。(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