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若愚
晨報訊 (記者 李若愚) 中國人民銀行昨天公布草擬的《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就人民幣圖樣使用尤其是網上使用的管理向社會征求意見。
人民幣圖樣指人民銀行發行的貨幣的完整圖案或主景圖案;使用人民幣圖樣指通過各種手段在宣傳品、出版物和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人民幣圖樣的行為。人民幣圖樣的使用實行一事一批的審批制度。申請使用人民幣圖樣的申請人,應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報告。
征求意見稿規定,使用同樣大小的人民幣圖樣,必須加蓋“圖樣禁止流通”的字樣,字樣大小應覆蓋圖樣票幅的1/3以上;使用放大和縮小的人民幣圖樣,放大和縮小的比例必須不低于25%。如果違反這些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將責令改正,并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
征求意見稿特別指出,在網絡上使用人民幣圖樣,必須向人民銀行報告。人民銀行將處罰在網絡上違規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屬非經營活動的,由人民銀行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屬經營活動的,由人民銀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日期:2005-2-18] 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