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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不同于一般商品,具有一些特別的性質。
簡而言之,黃金具有很好的延展性和柔韌性;黃金是目前所知的最重的金屬之一;黃金的成色容易被鑒別,并且有很強的可塑性;黃金非常稀缺,全球歷經數千年開采出來的黃金存量目前不過12.5萬噸。
因此,我們可以毫不夸張地說,黃金十分昂貴。黃金價值大約相當于同等體積石油的100萬倍。
由于其特殊性質,黃金一經發現就成為王權地位的象征,隨著開采量的增加,人們逐漸將黃金當作貨幣。據考證,最早將黃金作為貨幣的是公元前700年的呂底亞人,到19世紀70年代,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均采用了金本位制度。
從一戰后到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前這段時期,由于世界各國黃金存量越來越不能滿足本國日益增長的商品交易對貨幣量的需求,金本位制度難以為繼,但黃金仍然承擔著國際貨幣這一重要角色。
直到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后, 1976年1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牙買加協議》中徹底廢除了黃金官價,黃金才真正開始了它的非貨幣化歷程。 黃金是不可或缺的投資工具
在現代社會中,黃金不只是普通商品,更是金融資產。作為金融資產,黃金與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資產有很大的區別,所以,對于機構和一般居民而言,黃金是不可或缺的投資工具。
首先,相對于其它金融資產而言,黃金不是任何人的負債,持有黃金不存在信用風險。無論是在通貨膨脹還是通貨緊縮時期,黃金的價值都具有很好的穩定性。因此,黃金具有很好的價值儲藏功能。
由于黃金良好的價值儲藏功能,持有黃金可以有效抵御系統性的政治、經濟和金融風險。比如,由于國際上普遍存在的對新千年電子、通訊危機的預期,1999年黃金需求曾出現大幅增長;同樣,在美國新經濟泡沫破裂和9.11事件發生之后,黃金需求大幅增長,金價持續上升。
有研究表明,黃金收益與其它金融資產收益之間的相關性很低甚至是負相關,黃金收益具有很好的穩定性,黃金天然是多樣化資產組合的組成部分。
出現金融危機時,許多原本并不相關的傳統金融資產之間的收益和收益波動的相關性開始增強,但是黃金和傳統金融資產之間的相關性卻開始減弱。所以,把黃金放在資產組合中,確實可以在給定的風險水平下獲取更高的收益或者在給定的收益水平下減少資產組合的風險。
因此,無論是對于機構還是對于個人投資者,黃金都是不可或缺的投資工具。 投資黃金的主要渠道
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后,世界各國陸續取消黃金管制,允許私人投資黃金。之后,陸續形成了包括倫敦黃金市場(LBMA)、紐約商品交易所(NYMEX)、東京工業品交易所(TOCOM)、香港金銀貿易場、伊斯坦布爾黃金交易所等有形或無形的黃金現貨和衍生品交易市場。
由于黃金不同于普通商品的特殊性質,各地黃金市場的價格基本上相同,不可能存在顯著差別。否則投資者就可以在兩個市場之間套利,低買高賣。全球黃金市場緊密相連,形成一個統一的國際性市場。
在這里我想補充一點,即使存在黃金管制(比如中國和印度,至今仍不允許黃金自由進出口),各地黃金價格仍然不會出現大的差異,因為走私黃金比走私汽車等一般商品容易得多。
自從黃金非貨幣化以來,全球黃金衍生品市場發展迅速,交易量迅速增長,陸續出現了黃金期貨、期權、遠期、互換(Swap)等多種衍生投資工具。據調查,目前全球每年95%的黃金交易量是由衍生品交易帶來的。
我們知道,對投資者而言,與現貨交易相比,衍生品交易一般只需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就可以完成,因此具有杠桿效應;同時,與遠期和期貨相比,期權和互換可以鎖定風險,大不了損失些保證金,而可能獲取的收益卻很大。
20世紀80年代,一種新的交易方式——黃金租借開始出現。不少國家的中央銀行將其黃金儲備以一定的利率(稱為黃金利率)租借給私人機構,以獲取一定的收益。截止到1999年底,全球租借出的黃金數量為4709 噸。
同時,還出現了黃金基金,即專門投資于黃金生產、加工企業股票的基金。 我國的黃金管理體制改革
建國初期,我國就對黃金實施了極為嚴格的管制,不允許私人進行黃金買賣,幾乎取消了黃金飾品行業。之后,一直到1982年才恢復國內黃金飾品市場。1983年6月,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明確提出“國家對金銀實行統一管理、統購統配政策”。
《金銀管理條例》確定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家管理黃金的主管機關,規定黃金收購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辦理;黃金配售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審批、供應;黃金價格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制定;并規定所有黃金經營業務都必須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審批。
我國的黃金體制改革直到2001年才取得實質性的突破,當年8月放開了黃金首飾統一定價,11月經營黃金制品改為審核制;2002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四大行開辦黃金現貨買賣、黃金交易清算、黃金項目融資等 8項黃金業務以及“紙黃金”、品牌金買賣、個人黃金質押貸款和黃金儲蓄四項個人投資黃金業務,為黃金交易所的成立掃清了制度障礙;當年10月,上海黃金交易所正式開始試營業(僅對銀行、黃金生產、加工企業開放),結束了我國長達50多年的黃金統購統配歷史;2003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取消了有關黃金經營的26項行政審批項目。 正在升溫中的內地黃金市場
我們知道,作為可以被一般居民投資者廣泛接受的投資工具,其首要條件就是流動性,也就是說投資者能否可以隨時出售變現。如果一個投資工具的變現成本較低,那么就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必然更容易受到投資者的歡迎。
自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以來,我國的股票市場至今已歷時10余載,其中的悲歡離合、大起大落實在難以用語言來形容,并產生了建國以來惟一合法的居民投資者階層——股民。想必那些從不炒股、對證券一竅不通的城鎮居民對此也會有深切的體會。
股票市場之所以從一開始就對普通居民有這么大的吸引力,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它具有很強的流動性,可以在各家證券公司屬下的營業網點隨時變現。
雖然我國普通居民的投資工具非常有限,但是由于缺乏公開的、持續的黃金市場,中國人民銀行以前發行的紀念金幣、金條并沒有受到投資者的普遍關注。
近年來,隨著我國黃金管制的放松,情況正在逐步改善。值得一提的是,北京菜百公司開始在2003年6月回收其銷售的“羊年賀歲”金條,雖然它的定價機制還存在一定的問題,但這畢竟是一個大膽的嘗試。
2003年11月,中國銀行推出個人實盤黃金交易業務——“黃金寶”;2004年5月,招商銀行也推出了高賽爾金條業務,金條持有者可根據市場報價隨時到銀行變現;與此同時,首家面對居民投資者的黃金交易中心——中金金鑫黃金交易中心在鄭州開業,通過中金在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會員席位直接連線上海金交所進行交易。這些黃金交易業務一經推出,無一例外都受到了各大媒體的關注。 熱鬧的背后
不可否認,這些黃金投資業務確實吸引了不少投資者的關注,但始終給人“雷聲大、雨點小”的印象。我們不難看出銀行在推出黃金交易業務時的謹慎態度,其中原因不難理解。對投資者而言,黃金交易的買入、賣出價格不是“撮合價”而是由機構直接定價,自己總歸是處于被動地位,因此不可能真正放心地投資黃金,最多只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投入極少量的資金。
對銀行而言,由于目前內地缺乏黃金衍生品市場,除中國銀行外,其他銀行和機構沒有境外黃金交割權,無法規避價格風險;在金價總體上漲的大背景下,黃金投資業務不會有大的經營風險;但一旦國際金價走勢變得不確定或像20世紀80、90年代那樣持續下跌,投資者必然爭相拋售黃金,而銀行卻無法通過對沖規避風險,將給它們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
所以,雖然人民銀行同時給予工、農、中、建四大行開辦“紙黃金”、品牌金買賣、個人黃金質押貸款和黃金儲蓄四項個人投資黃金業務的權力,目前卻只有擁有黃金進出口權的中國銀行推出了黃金交易業務,其他銀行都對此持觀望態度。
招商銀行之所以有膽量推出黃金實物金條交易業務,原因在于,根據招商銀行和高賽爾金銀公司的協議,銀行方面只是買賣中介,并不承擔價格波動風險。
如此看來,只有中金金鑫黃金交易中心的運作模式比較規范,直接與上金所的交易系統相聯系,類似于證券公司與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關系。因此,只要不被叫停,相信它應該能夠吸引較多的投資者和黃金投資資金。 國內黃金市場前瞻
從2002年10月上海黃金交易所正式試營業到現在,我國的黃金市場得到了很大的發展。2003年,上金所完成黃金總交易量235.35噸,總成交額229.62億元。但不可否認,我國內地的黃金市場還存在諸多局限,比如市場封閉,黃金至今仍不允許自由進出口,這與黃金市場典型的國際性不相符。實際上,內地金價之所以與國際金價差距甚微,除了中國銀行的作用之外,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黃金走私,一位業內人士曾說過,內地與香港之間的黃金走私價格每克僅為0.1元。
再比如交易品種單一,我國目前只有黃金現貨交易,缺乏衍生品交易以及黃金租借的支持。由于投資者、開辦黃金交易業務的銀行甚至從事黃金生產、加工業務的企業均無法通過衍生品交易來規避價格波動的風險,所以過去一年多以來,我國的黃金市場一直沒能取得實質性的發展。
但是,情況正在悄悄改變。在2004年人民銀行工作會議上,周小川提出,要“進一步發展黃金市場,建立安全高效的黃金交易系統,開發具有投資避險功能的黃金市場新品種,逐步實現黃金市場由現貨市場向金融產品市場過渡”。
與此同時,上海黃金交易所一直在積極謀求新的交易品種,比如2003 年推出的T+5和延期交收業務,正如我們可以從很多地方感受到的,他們正在為如何吸納居民和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如何對外開放、如何穩妥地推出正式的黃金期貨品種等問題而努力。
另外,新的《黃金管理條例》的推出也指日可待。198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已經明顯不能適應新的形勢,市場急需新的條例,以確立我國黃金市場的基本制度,保護投資者利益。
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不長的時間內,我國內地黃金市場將成為真正意義上的黃金市場那樣開放并且交易品種多樣。同樣,我們也確信,黃金投資熱潮不久就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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