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不懈整頓外匯市場秩序 促進我國對外經濟健康發展 |
發布日期:2003-12-12 11:39:00 作者:本站記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 李東榮 2003-12-12 09:10:45
編者按
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需要各行業、各部門的密切協作,更需要社會大眾的有力支持。今天我們開辟“共建良好外匯市場秩序”這個專欄,就是希望建立一個開放的交流平臺,縮短與外匯市場主體及社會大眾的距離,宣傳外匯管理政策法規,引導廣大企業和個人合法合規經營,促進外匯市場秩序的持續好轉。
這個專欄共有十多篇文章,今天刊登的第一篇,是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李東榮介紹我國在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下一階段工作的重點。在以后的文章中,專欄還將為讀者介紹金融機構外匯監管的最新信息、外匯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進展、國際反洗錢動態與我國在這方面的工作,以及一些外匯分局的先進經驗。特別值得推薦的是,在本專欄的后期,將推出4個典型案例,主辦者希望通過鮮活的事例,宣傳國家有關外匯管理政策法規,并警示各金融機構、普通市民提高防范意識,注意保護個人的合法利益。
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是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明確的經濟工作重點之一。外匯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外匯市場秩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國家對外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金融安全。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國務院的工作部署和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匯市場的管理要求,高度重視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的工作。
自2001年以來,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統一部署,外匯局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組織開展了一系列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的工作。如,加強對銀行、證券機構辦理外匯業務合規性的現場與非現場檢查,敦促金融機構規范經營外匯業務。再如,在全國范圍內組織打擊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對象從早先的外匯黑市活動,到有組織的“地下錢莊”,再到涉及各種原生犯罪的洗錢活動,工作范圍不斷擴展,成功地打掉了一批外匯交易黑窩點,摧毀了一些專門從事跨境炒匯的“地下錢莊”,遏制了非法買賣外匯違法犯罪活動的滋生蔓延,并且初步建立了反跨境洗錢的工作機制。
在嚴厲打擊外匯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我們及時適應對外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貫徹“疏堵并舉,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抓緊修訂和完善外匯管理政策措施,較好地滿足了企業和個人的合理用匯需求,為經濟主體的正常經營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外匯市場環境,從根本上抑制了外匯領域的違法違規活動。例如,簡化了外匯局的業務審核手續,放寬了企業開立外匯賬戶的限制,提高了企業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比例,擴大了對企業、個人的供匯,提高了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的限額,縮小外幣鈔匯差價,疏通邊貿銀行結算渠道,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到境外投資,等等。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目前,我國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繼續保持良好態勢,資本外逃現象得到緩解,傳統的外匯黑市交易活動趨于萎縮,逃套匯等違法案件也呈逐步下降趨勢。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但是,在持續向好的經濟形勢面前,我們仍應保持清醒的頭腦,對開放度擴大后資本流動沖擊所帶來的新挑戰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特別是要關注當前我國外匯市場運行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第一,從最近幾年的案件查處中,我們發現一些異常資金的跨境流動與“地下錢莊”或洗錢活動密切相關,而且在一些地區有上升的勢頭。第二,受利率和匯率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不排除有非正常的短期投機資本流入的可能。盡管規模不大,但不可忽視。第三,某些金融機構仍存在違反外匯管理法規和違背風險管理原則的行為,并由此釀成了事實或潛在的涉外金融風險。我們的監管能力和手段亟待完善。第四,外匯管理正在逐漸由直接監管轉向間接監管,從事前審批過渡到事后監督,越來越多地將合規性、真實性審核授權給銀行直接辦理。外匯管理必須由側重對企業的監管轉向對金融機構辦理業務合規性的監管。
為適應新的形勢,國家外匯管理局必須堅決貫徹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部署,及時轉變觀念,調整思路,抓住主要矛盾,努力推動外匯市場的成熟和規范,營造優良的貿易和投資環境。從我們多年的工作實踐來看,只有疏堵并舉、標本兼治,才能把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引向深入;只有著力治本,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整規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這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長久之計。由此,國家外匯管理局下一階段將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首先,繼續嚴厲打擊外匯非法交易。外匯非法交易嚴重擾亂金融外匯市場秩序,歷來是外匯管理部門組織打擊的重點,也是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工作的首要任務。要深入分析新形勢下各類外匯非法交易活動的表現形式和規律,抓住當前外匯違法違規活動中的突出問題,嚴厲打擊以“地下錢莊”為代表的各種外匯非法交易活動,絕不能有絲毫松懈。
其次,加大反跨境洗錢工作力度。要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反洗錢工作的總體部署,認真貫徹落實《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以及與公安部聯合制定的《公安部、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領域反洗錢合作規定》,開發和應用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系統,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強對跨境外匯資金流動的監測,建立切實有效的金融機構反跨境洗錢預警機制。同時,加強與有關部門在反洗錢方面的合作,形成合力,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反跨境洗錢信息收集、線索跟蹤、案件偵破等方面的工作水平。
第三,加強對各類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監管。金融機構作為外匯市場資金流動的主渠道,其外匯業務的規范與否對外匯市場秩序及金融市場的穩定有著重要影響。因此,要加強對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現場檢查,并利用檢查中發現的線索,對相關的企業或個人進行延伸檢查。當前,我們正在開展對今年上半年銀行收匯和結匯業務的專項檢查,全面了解銀行辦理收匯、結匯業務的合規性情況,促進銀行規范經營。下一階段,要逐步建立銀行外匯收支非現場監管體系,嚴格執行銀行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繼續規范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外匯業務的管理。
第四,繼續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不僅要治標,更要治本,不僅要嚴厲打擊各種外匯違法違規行為,更要完善各項外匯管理政策,從源頭上減少外匯非法交易活動。要繼續改進外匯賬戶管理,逐步推進從強制結匯制向意愿結匯制過渡的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設,推進從網上辦理外匯業務的改革,進一步便利企業的貿易和投資行為;完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人員因公出國用匯管理;與有關部門積極合作,支持國內企業進行海外投資;允許合法移居國外的公民和非居民個人按規定匯出其在境內合法擁有的資產;提高國際收支監測預警水平,等等。
第五,加強外匯市場的誠信教育,積極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要通過電子化手段,建立金融機構和企業的外匯市場交易信用記錄和數據庫,形成統一的考核指標體系、評級方法和管理制度,促進管理對象自覺守信。要加強對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宣傳,充分發揮外匯局政府網站的對外宣傳作用,提高外匯監管部門的行政執法透明度,樹立外匯管理的公信力。
金融時報 (200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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