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的消息稱,《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從7月1日起施行。為配合《辦法》的實施,人民銀行將從6月29日至7月5日在全國開展"反假幣宣傳周"活動。
據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人民銀行已將反假幣宣傳教育專題片光盤分發到各分支機構,以幫助公眾更好地了解掌握第五套人民幣的大眾防偽措施,增強對真假人民幣的識別能力,了解《辦法》的有關規定。宣傳周期間,各地金融機構將通過多種傳播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咨詢、知識問答和競賽等活動。有些金融機構還開設了反假幣熱線電話,及時解答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
假幣是指偽造、變造的人民幣和外幣。 制造、販運和故意使用假幣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活動,假幣收繳與鑒定涉及廣大公眾利益。《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和郵政儲蓄業務機構在辦理存取款和外幣兌換業務時發現假幣,由兩名以上業務人員當面予以收繳;收繳假幣的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出具人民銀行統一印制的《假幣收繳憑證》;收繳的假幣,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辦法》還規定,持有人對被收繳貨幣的真偽有異議,可自收繳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假幣收繳憑證》直接或通過收繳單位,向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或人民銀行授權的當地鑒定機構提出書面鑒定申請,享受其無償提供的貨幣真偽鑒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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