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依法停發并查處涉嫌虛假違法的收藏品廣告
中國金幣網綜合報道 近年來,由于利益的驅使,個別不法商家偷換概念,將部分紀念章產品冒用紀念幣的名義進行銷售,欺騙廣大消費者,以達到混淆產品實質和牟取暴利的目的,這種違法行為損害了人民幣的形象和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同時也給發售機構的聲譽造成了不良影響,嚴重擾亂了貴金屬紀念幣和收藏品市場的正常秩序。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暫停發布的涉嫌虛假違法的幾則收藏品廣告為例,廣告中所稱的《毛澤東彩色金銀幣》、《齊白石國粹生肖幣》、《2007豬年賀歲幣》等產品,實際上只是紀念章,卻以“幣”自居,并且在廣告中卻冠以“國家權威部門破例、破格、特批”等用語,借此凸現紀念品的唯一性,誤導廣告受眾。針對上述情況,上海市工商局于近日發出2007年第一號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公告,對七則收藏品廣告的違法表現予以公告警示,提醒廣大收藏品愛好者和消費者提防廣告陷阱。工商局同時發布了今年第一號廣告禁令,要求各廣告發布單位立即暫停發布相關違法廣告,并將對此類廣告依法查處。
被責令暫停發布的收藏品廣告還有:清明上河圖(書畫長卷復制品)、毛澤東金玉墨寶、世紀偉人金鉆懷表和中國硬幣(紀念冊)。據了解,此類收藏品廣告主要存在四大虛假違法表現:
一是虛構事實抬高產品身價。例如《清明上河圖》(書畫長卷復制品)廣告號稱以故宮博物院所藏真跡為底本,由國家圖書館和首都圖書館永久收藏;《世紀偉人金鉆懷表》廣告號稱由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出具《國禮證書》。這些內容實際上子虛烏有,對廣告受眾有很大欺騙性。
二是偷換概念混淆產品實質。例如《毛澤東彩色金銀幣》、《齊白石國粹生肖幣》、《2007豬年賀歲幣》等產品,實際上只是紀念章,卻以“幣”自居。另外根據有關規定,只要符合條件,并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郵政部門審批核準,均可制作和銷售此類紀念品,但一些廣告中卻冠以“國家權威部門破例、破格、特批”等用語,借此凸現紀念品的唯一性,誤導廣告受眾。
三是虛假表示產品升值前景。廣告多以“走俏、轟動、火爆”等不實之詞形容產品銷售情況,宣稱“收藏前景無限、(價值)短期內必將一路飆漲”等內容,毫無依據地承諾或判斷產品升值前景,但是卻避而不談付出昂貴價格購買產品的風險。
四是使用他人名義涉嫌違法或侵權。廣告中有多處違禁使用“外交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郵政總局”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還有多處涉及“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國家圖書館”、“首都圖書館”等單位或組織的名義,也未經同意或授權,并且表述內容與事實不盡相符,存在誤導的嫌疑。
上海市工商部門將對上述涉嫌虛假違法廣告依法查處。同時,提醒此類收藏品愛好者和其他消費者,勿輕信廣告的宣傳內容,應理性、審慎作出購買決定;提醒提供收藏品銷售場所的文化事業單位,要對在所屬場地內所開展的經營活動和所銷售的商品承擔應有的責任;提醒有關廣告發布單位,要切實履行廣告審查職責,對無法提供證明或者證明不實的廣告應當拒絕發布。
另據了解,中國金幣總公司作為直屬中國人民銀行的我國惟一經營貴金屬紀念幣的專業公司,歷來非常重視此類涉嫌違法的侵權行為,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 :今后將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力度,并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各種損害中國貴金屬紀念幣信譽、侵犯中國金幣總公司知識產權和有損廣大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中國金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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