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為了誰的利益?
千呼萬喚中,金銀幣預訂制度終于出臺。實行預訂制度的益處,已有很多文章闡述得很到位,這里也就不在重復嘮叨。但細細品味已出臺的預訂制度條款,卻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一、“第五條 參加全年預訂活動的客戶須一次性預訂新年度所有直銷中心指定的項目和品種,特殊情況直銷中心將另行通知。”近幾年,相關部門一直在就如何擴大收藏隊伍,做了相當大的研究,也做了相當多的工作。但預訂制度的出臺卻是年度全套的預訂。試想一下,2006年度的計劃品種已是很少的了,但就是如此之少的套數,要購全,恐怕少說也要幾萬元以上。這幾萬元對于平均還不富裕的國人來說,不是一筆小數字吧!如此,金銀幣收藏是貴族收藏再一次得到證明,還說什么培植、擴大收藏隊伍?一年百元左右的郵票預訂,還分年票和套票預訂,以培養收藏隊伍,金銀幣預訂為何不能分開預訂?況且,從金銀幣的發行量來說,也并不是套與套、金與銀之間一定是相同的,那么,有什么理由非要一訂就是全年套幣呢?大于金幣數倍的銀幣又如何銷售呢?
二、“(三)參加全年預訂的客戶須在項目公告發布日起兩周內付款,若沒有在規定時間內交款,直銷中心有權取消其其它預訂品種的購買權,并扣除其定金的20%。”在未公布預訂零售價格的確定方案之前,如此條款有失公平。雖說交了定金,契約關系即生效。但《合同法》也規定,若契約簽定時有關條款明顯有失公平,該契約從簽定之日起即為無效契約。假如預訂零售價格制定的不合理,假如新品一面市其市場價格即擊穿預訂零售價格,預訂者為何不能毀約?
三、“待報名截止后,直銷中心將根據報名情況進行審核篩選。若第(1)類報名名額超過直銷中心06年全年預訂名額,先報名的享有優先權。”“第九條全年預訂報名采取先到先得原則,報滿為止。”既然搞的是預訂,若有人自愿預訂,就應該滿足他,何必又要考慮份額呢!如此豈不自相矛盾?是否是怕一旦敞開需求,體現不出收藏價值?我想“總量控制”的真正意義,是以訂定產,再加以一定的配套需求。而不是人為制造的供需矛盾。這也是違背市場規律的,違背收藏品自然升值規律的。說得不客氣一點,這叫“忽悠”。
四、幾十枚大規格發行量品種要絕種。對于收藏大規格尖端極品的高端人群,年度全套預訂是一個不利的消息。如此說,是因為預訂人群絕不會是幾十數百人吧?只要是年度全套預訂戶,就應該保證供應(事實上不購也不行啊!見上述第二點)。但是,“特殊情況直銷中心將另行通知。”的退路已留下,人家有解釋權呀!這樣,年度全套預訂的制度實已成空。
實行預訂制度的出發點是為了金銀幣事業的明天,為了收藏愛好者的利益。但從已出臺的相關做法及條款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發行方及購買方的利益仍處于不對等狀態,是以“自我利益”為中心的預訂制度,發行方已處于無風險位置。誠然,單從預訂來講,它已走出了可貴的一步,我們應持積極的肯定態度。但既然走出了這一步,就應緊緊抓住“預訂”這一環節,以訂定產,讓收藏者真正購買到心儀、物值的幣品,而不必一味強調全年預訂。這才是真正為真正的收藏愛好著想,也是幣品真正擴散、沉淀并使之保值增值的有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