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奧運吉祥物“福娃”的公布,奧運經濟再一次炙手可熱。眼下,有人搶注與“福娃”有關的域名,并在網上叫賣,也有人在網上叫賣吉祥物。據北京奧組委宣布,目前奧組委的特許商品并沒有授權相關網站進行銷售,網上叫賣屬于侵權行為,而且奧運特許商品短期內不會在網上銷售。
網銷“福娃”
涉嫌侵權
域名“五福娃”(www.wufuwa.com),一口價16萬元,“我要福娃2008”(www.51fuwa2008.com),一口價10萬元,“福娃@奧運、福娃@奧運會的電子郵箱”一口價5000元……北京奧運吉祥物“福娃”的公布,立馬引發了一輪域名搶注狂潮。搶注者搶注的目的,是為了變現賺錢,而網上拍賣又是最好的途徑。
但北京奧組委早在奧運吉祥物揭曉前,就已向北京版權保護中心遞交了北京2008奧運會吉祥物“福娃Friendlies”的著作權登記申請。版權登記是著作權保護的前提措施,該措施明確了吉祥物版權歸屬。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等規定,上述域名搶注并在網站上叫賣的行為,都涉嫌侵權違法。
另外,奧組委到目前為止,并未將與奧運有關的特許商品授權相關網站進行銷售,而且奧運特許商品短期內不會在網上銷售。現在網站銷售的奧運特許商品都涉嫌侵權。而類似“福娃”域名、郵箱這些打奧運擦邊球的商品,也一律不許銷售。
想掘金切莫侵權
據上海一家媒體報道,浙江省內的一些禮品廠稱,只要寄一套正版的福娃過去,馬上就能做出仿制品,價格便宜得很,而且開始悄悄“打樣”了。這些禮品廠還表明:“做工絕對沒問題,比真的還真。”正版福娃絨的要78元一個,塑料的要99元一個,而制假者的價格低到5元就能搞定。
也有些耍小聰明的商家,將“五福娃”的圖案印上水杯、T恤、鑰匙扣等,大打“擦邊球”。據有關部門介紹,對生產這種假冒的“福娃”產品,將全部沒收。如果買賣假“福娃”,除了沒收貨物外,還將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處以違法所得1~5倍的罰款。
如果你沒有得到奧運特許商品的銷售授權,即使你銷售的“福娃”是“正宗產品”,這種銷售行為依然屬于侵權。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一位負責人說,想在“奧運”經濟中掘金的企業和個人,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取得相關授權和許可,切莫貪利而侵犯知識產權,否則會遭到依法懲處。
來源:海峽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