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新華網(wǎng) 作者:李曉建 張旭東
經(jīng)北京奧組委授權(quán),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吉祥物紀念章由中國金幣總公司12日起在全國正式開始發(fā)行。
由北京開元中國金幣經(jīng)銷中心總經(jīng)銷,深圳國寶造幣有限公司、上海造幣廠鑄造的這套紀念章共7個規(guī)格,包括1公斤彩色金章1枚、1/10盎司彩色金章5枚、1克彩色金質(zhì)胸章5枚;1公斤彩色銀章1枚、1盎司彩色銀章6枚;80毫米銅章1枚、38毫米彩色鍍銀銅章6枚。正面圖案分別為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吉祥物標準圖案、并刊“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吉祥物紀念”中文或中英文字樣;背面圖案為北京2008年奧運會會徽及體育項目組合圖案(胸章無背面圖案)。該套紀念章為北京2008年奧運會特許商品,均配有中國金幣總公司鑒定證書和奧運特許商品防偽標簽。
2008年奧運會將在中國北京舉辦,實現(xiàn)中華民族的百年奧運夢想,北京奧運會吉祥物是對中華民族優(yōu)秀文化的展現(xiàn),也是記載北京奧運承辦歷程的重要載體。奧運會吉祥物作為歷屆奧運會的形象大使,在推廣奧運理念、普及奧運知識、弘揚奧運精神等方面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該套紀念章的發(fā)行為充分展現(xiàn)奧運會吉祥物的鮮活形象、進一步弘揚奧運精神留下閃亮的印跡。
該套紀念章是我國首次發(fā)行的奧運會吉祥物紀念章,具有重要的紀念意義和較高的收藏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