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在中國收藏家協會新年聯誼會上,與會者達成共識:“收藏與投資將獲得雙贏。”對于諸如此類的論斷,我們一定不會感到陌生。因為許多資深收藏家早就指出,收藏與投資的結合將會給收藏者帶來豐厚的收益。不過,收藏與投資的雙贏,并非沒有前提條件的。這個前提條件就是我們對收益的理解。
事實上,收藏與投資能否獲得雙贏,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取決于如何定義收益這個概念。如果簡單地將收益理解為物質收益,即貨幣化的收入,在大多數情況下,收藏與投資就成了難以兼得的魚與熊掌。因為收藏與投資實際上是兩種很不相同的行為。假設一個人只是純粹地收藏藝術品,那么,他大可不必在乎這些藝術品的市場因素。只要自己喜歡,能給自己帶來心理上的滿足與精神上的享受,就完全足夠了。可是,如果一個人想要投資藝術品,那么,在他購買藝術品時,就不得不認真考慮這些藝術品的市場評價、交割能力、品質高低、品相好壞、存世數量等等,以便能在日后順利轉讓,獲得相對令人滿意的物質收益。套用凱恩斯的一句話:收藏是購買自己喜歡的藝術品,而投資則是購買別人感興趣的藝術品。
也許有人會問,假如自己與其他人的偏好相似,收藏與投資不就可以兩全了嗎?從表面上看確實是這樣。但事實并非如此簡單。如果一個人購買的藝術品“別人感興趣,自己也喜歡”的話,那么,很難想象,他能在藝術品的價格上漲之時毫不猶豫地忍痛割愛。在“買貨容易賣貨難”的藝術品市場上,一旦錯失最佳的出貨時機,購買藝術品所帶來的物質收益顯然就會大打折扣,甚至血本無歸。
如果我們對收益的理解既包括貨幣化的收入這種物質收益,又包括心理上的滿足與精神上的享受這類精神收益的話,正如哈佛大學商學院凱夫斯教授所說:“收藏家總會珍惜自己通過擁有藝術資產所獲得的快樂,并認為從藝術品上所獲得的預期收益與常規投資的預期收益不同。”可不是嗎?我們購買藝術品的終極目的,實際上并不僅僅是為了獲得收益,而是希望獲得快樂。我們收藏藝術品所要追求的,實際上并不是物質收益的最大化,也不是精神收益的最大化,而是包括物質收益與精神收益在內的快樂的最大化。事實上,這才是人們購買藝術品的終極目的。
只有當人們所追求的目標既包括物質收益又包括精神收益的時候,收藏與投資才有可能獲得雙贏。否則,收藏與投資顯然只能是難以兼得的魚與熊掌。
來源: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