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郵民自行銷毀郵票 |
發布日期:08-10-24 08:46:33 作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郵票屬于一種預付憑證。 郵票發行方意味著承諾與義務,購買方等同于債權人。購買方自行銷毀郵票等于棄權。發行方銷毀未經出售的郵票,意味浪費與一定的損失。 郵民自行銷毀購買來的郵票,是意氣用事,是不明智的。 以為自行銷毀郵票可以驚醒郵政是幼稚的,可笑的。又,以為對于郵市有益也是很值得懷疑的。 銷毀自己擁有的大量的郵票,作秀的嫌疑不能抹掉。或者,實際效果是親者痛,而仇者快。 真要是為市場好,為郵市好,可以將整體的郵票撕開成一枚枚的郵票分發給廣大郵民。讓廣大郵民得到實惠,繼續行使債權人的角色,而對于無賴的債務方郵政也沒有使其無賴無聊無恥行徑又添加幾分。 如上,郵民自行銷毀郵票的行為不可取,是與實際效益背道而馳的。當慎之又慎。 |
上一篇:金融風暴 對投資市場的影響! |
下一篇: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