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權之戰(郵海小蝦) |
發布日期:08-01-04 10:18:00 作者:本站記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主體:郵票的發行主體必須是一個明確的機構。 操作:郵票的發行操作必須是一個透明的過程。 署名:發行計劃署名和票面署名必須一致。 信息:發行信息必須在預告時間內出臺。 如果說現在的郵票還是國家發行,中國郵政四個字已經不再適合出現在政企分離后的中國郵票上,中國郵政如果代表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那么2007年1月29日后發行的郵票就是企業發行的郵票。中國郵政如果代表國家郵政局,那么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的標志和文字就是侵權。打個比方我成立一家公司名字叫中國稅務集團公司,中國國稅局能答應嗎? 原有的發行體系已經不適應改制后的郵票發行。由于原有發行體制是現在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一手打造的一個不透明、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的發行體系,郵政的改革不是改名字就行了,問題出在操作層面,要改的是操作。 發行計劃和郵票票面署名必須一致,現在的發行計劃署名國家郵政局,而票面署名中國郵政,這如果不是羊頭狗肉的把戲,至少是不恰當的,是亟需更正的。 信息披露體現了發行主體的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如果信息披露無法做到權威、準時、保密,就會使發行主體的公信力受到質疑,就一定成為某些人非法牟利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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