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13項管理措施保障2010上海世博籌辦 |
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15次會議昨天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關于促進和保障世博會籌備和舉辦工作的決定》情況的報告。市政府根據《決定》授權制定各類臨時性行政管理措施,已出臺13件相關文件,正在研究制定的有17件,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市人大常委會在監督檢查中也發現,仍有一些事項需要通過制定通告等文件嚴加管理,一些執法難點尚未有效突破。 “辦博時對危險化學品如有疏忽,會出大問題。”俞國生委員認為,本市涉及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生產、運輸、儲存及經營的單位有1萬多家,政府部門應把加強危險化學品監管的問題放在突出位置。鄔振偉代表也建議,可在世博園區周邊半徑500米以內區域禁止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零售及儲存(加油氣站除外),并對本市亟需解決又尚無法律法規細化規定的危險化學品強化管控措施予以法定化,以確保世博會期間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處于受控狀態。 檢查發現,政府部門雖然出臺了十余件文件,但其中設定的行政管理措施有不少屬于約束性規定,大多采取查處、取締的方式,具體實施中一些執法難點尚未有效突破。治理“亂設攤”即是其中一例。 審議中,代表提出,執法中多采取突擊整治的方式,流動食品攤販和夜排檔被取締后往往很快又卷土重來,而對流動食品攤販的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各部門分段管理,造成責任難界定以及交叉執法等現象,容易形成“誰都可管、誰都不管”的局面。 對亂設攤、跨門營業等容易回潮的執法瓶頸問題,市政府秘書長姜平表示,將針對從業人員多為外來人員、下崗人員等特點,更多采取在閑置空地上開辟臨時性疏導點、開設鐘點市場等辦法,強化疏導和指導。 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依然存在“執法難”。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沈國明說,近兩年來出現了無證販賣世博特許產品、未經授權使用世博標志、冒用世博名義從事商業活動、銷售假冒世博紀念品等違法現象,而目前對這些現象,工商、版權、專利、公安、城管、文化等多個部門的執法尚未有效銜接,執法標準不盡一致,難以適應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的要求。 “授權城管隊沒收非法物品,這個是否有法律依據,還需作出積極應對。”林毓?委員認為,知識產權案件技術性比較強,難度比較大,由于侵權成本比較低廉,會產生反復侵權的情況,所以需要一定的法律救濟援助程序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