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需要委托廣州國標送評和(或)取幣之客戶,需要增收物流和保險費,主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1.委托廣州國標送評,收費項目有:評級費、物流費A和單程保險
2.委托廣州國標取幣,收費項目有:評級費、物流費A、物流費B和單程保險
3.全程委托廣州國標,收費項目有:評級費、物流費A、物流費B和保險
費用項目 |
計算方法 |
備注 |
物流A |
錢幣重量×¥2/克 |
內地—香港(單/雙程一致) |
物流B |
EMS快遞收費標準 |
國內回程快遞 |
保險 |
錢幣市值總價×1.1×0.4% |
單程保險(雙程需×2) |
聲明須知
1.申請人保證提交表所記載的錢幣內容以及錢幣圖片的真實性并承擔所應承付的一切費用。
2.申請人基于對NGC錢幣鑒定評級業務及其評級標準、收費標準的了解和認可而提出本次鑒定評級申請。
3.對于NGC對錢幣可能做出的任何鑒定評級結論(包括不能鑒定真偽結論)申請人均能理解并予以接受。
4.所有非現代中國幣必需上傳相片并備注相關信息,現代中國幣盡量上傳圖片。
5.提交表將會在確認申請之日起兩日內被審核,信息無誤即可通過;通過輸入姓名和提交表編號可查詢審核狀態。
6.委托廣州國標送評之錢幣需在2010年8月10日前送達廣州國標。
7.現場評級在線申請截止日期為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