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試水“類ETF”黃金現貨 引入首付杠桿交易 |
的時候,才需將余款補齊,或是選擇將黃金售回公司,結清有關款項。
但這不免讓人懷疑是否變相期貨交易。對此,白建武解釋道,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第八十九條明確變相期貨交易的兩種情形:一是采用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同時市場或者組織交易的機構為參與集中交易的所有買方和賣方提供履約擔保的;二是采用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而且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保證金制度,同時保證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約(或者合同)標的額20%的。客戶在網上平臺的交易并不是這種性質。 記者就此致電商務部相關人士咨詢,對方表示商務部并沒有就黃金銷售做出明確規定。該公司總經理黃仕坤亦表示,公司并不是特別推薦使用5倍杠桿的方式,且此項機制是在咨詢有關部門以及法律意見之后才開展此項業務。若國家出臺進一步法律法規明確此項業務的屬性,公司必會遵照執行。據了解,采用20%“首付”進行買賣的客戶并不多,更多是50%以至全額付款。 華泰長城期貨機構事業二部副總經理楊愛群則表示,這項業務的確方便了消費者購買現貨黃金。但是需要明確定位于現貨交易。特別是客戶將部分付款買來的現貨黃金回售予公司的情況,更要明確是客戶擁有的未交收現貨來交易,而不能是客戶將款項以保證金模式來進行賬戶交易。否則,變相期貨交易的嫌疑就很難撇清了。今年初國家有關部門下發《中遠期交易市場整頓規范工作指導意見》,之后對大宗商品市場展開系列整頓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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