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目前只有12家期貨公司具備代理黃金期貨資格 |
發布日期:09-11-03 08:58:52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曉虹 |
只身一人來到了杭州跟他們理論,并要求對方歸還本金。
在幾番調解下,亞圣公司將部分錢打給了邵淑珍。 回到山東后,邵淑珍覺得非常窩火。事后,她看到浙江世紀黃金案的新聞更是覺得有必要站出來說話,“這個不是錢小錢大的問題,而是對方使用不正當的手段欺詐客戶上當受騙。所以我特意把這些內容寫出來,希望能給投資者敲敲警鐘。” 證監局:謹防黃金期貨非法代理 對此,浙江證監局辦公室的有關負責人在了解情況后稱,任何機構必須取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經營期貨業務許可證并成為相應期貨交易所的會員,方可從事黃金期貨交易代理業務。目前浙江省有12家期貨公司具有代理資質。 這位負責人提醒,對于投資者來說,首先是要選擇正規的期貨公司,一旦發現社會上有投資公司非法從事這方面的業務,可以馬上向相關部門舉報,“一旦調查清楚,證據確鑿,我們也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新聞鏈接:世紀黃金案 目前,中國杭州市上城區法院對涉案金額高達580多億元的國內最大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作出一審判決,浙江世紀黃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勇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檢查機關審查查明,浙江世紀黃金公司在法定代表人張勇的決策下,從2005年7月開始非法經營黃金期貨,至2008年6月案發前,浙江世紀黃金公司的網上交易平臺上共存在1217個客戶,根據查獲的賬戶統計,該公司從非法黃金期貨業務中至少獲利1.1億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