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地下炒金的“畫皮”:掛羊頭賣狗肉 |
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中心)內設立黃金交易平臺。 此前,中國內地經營黃金交易的投資公司數目眾多,交易場所更是不勝枚舉,基本上每個省份都有地方政府背景的黃金交易所。而五部委出臺的這一文件,也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并控制風險。也因此,今年以來,活躍在網上的各類所謂黃金投資公司,其背景資料往往千篇一律地具有境外投資特色,以“倫敦金”、“倫敦銀”等品種來招徠顧客。 不過,也有金融機構業內人士指出,很多去地下炒金公司投資的投資者,并非完全不懂風險,而是其“一夜暴富”的心態所致。“中國內地的正規渠道提供的貴金屬投資業務,雖然有杠桿,但是5—6倍的杠桿是無法滿足他們的,而那些地下炒金公司,正是看準了這一點,進而用百倍杠桿吸引了他們入場。”因此,該人士也呼吁金融機構主動創新,用部分適合風險偏好較大的投資者的產品來避免這類人群進入地下炒金市場。 陷阱一:代理公司提供給客戶的交易系統往往自成體系,報價也往往是延時的。在這樣一套體系下,投資者其實是和這些代理公司在做對手盤。代理公司利用“對賭”的方式賺取投資者的資金。 陷阱二:更加惡劣的是,由于客戶所做的是雙向交易,有些公司常常通過技術手段,通過交易系統篡改客戶的交易指令,因此即便投資者看對方向可能盈利時,卻無法進行平倉,以至于錯失良機,而客戶的損失,恰恰成為地下炒金公司的盈利。 陷阱四:至于高杠桿的吸引,更可能成為投資者爆倉出局的“引爆點”。所謂的放大收益、以小搏大,背后的風險也是成百倍地增加。 陷阱三:資金管理也往往暴露了潛在的投資風險。這類公司要求客戶將投資資金匯入指定的公司賬戶,而并非我國內地正規金融機構所要求的銀行第三方資金托管。投資者面臨信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