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金屬藏品龍蛇混雜 權威部門戳穿四大欺騙手法 |
發布日期:08-12-31 08:55:17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 作者: |
最近總是看到很多“齊白石十二生肖”、“范增十二生肖”、“五牛圖”等金屬紀念幣的廣告,我很有興趣,但是又怕上當,知道達人能幫我普及一下這方面的知識嗎? 王先生 隨著貴金屬收藏、投資熱情的高漲,很多公司都推出各類產品。 根據中國金幣總公司所做的全國調查顯示,一些不法的收藏品生產和銷售者均為外地企業,大多選擇在滬上的書店、劇院等文化事業場所臨時租賃場地,或通過電話訂購,產品銷售多為開具外地企業的銷售發票,并且產品的銷售價格高昂,從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目前,市場上主要有四種偽劣手法欺瞞投資者。 手法一:虛構事實抬高產品身價 例如《清明上河圖》(書畫長卷復制品)號稱以故宮博物院所藏真跡為底本,由國家圖書館和首都圖書館永久收藏;《世紀偉人金鉆懷表》號稱由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出具《國禮證書》。這些內容實際上子虛烏有。 手法二:偷換概念混淆產品實質 例如《毛澤東彩色金銀幣》、《齊白石國粹生肖幣》、《2007豬年賀歲幣》等產品,實際上只是紀念章,卻以“幣”自居。其實只要符合條件,并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郵政部門審批核準,均可制作和銷售此類紀念品,但一些廣告中卻冠以“國家權威部門破例、破格、特批”等用語,借此凸現紀念品的惟一性,誤導廣告受眾。 手法三:虛假表示產品升值前景 廣告多以“走俏、轟動、火爆”等不實之詞形容產品銷售情況,宣稱“收藏前景無限、(價值)短期內必將一路飆漲”等內容,毫無依據地承諾或判斷產品升值前景,但是卻避而不談付出昂貴價格購買產品的風險。 手法四:使用他人名義涉嫌違法或侵權 廣告中有多處違禁使用“外交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郵政總局”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還有多處涉及“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國家圖書館”、“首都圖書館”等單位或組織的名義,也未經同意或授權,并且表述內容與事實不盡相符,存在誤導的嫌疑。 維權:買到假紀念幣可向公安機關舉報 如果不慎購買到假貴金屬紀念幣,建議消費者及時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因此,消費者一定要妥善保存購幣票據,以便執法部門進行取證。 信息時報記者 袁峰 如何鑒別紀念幣與紀念章 廣東粵寶黃金公司有關人士指出,紀念幣和紀念章的區別,主要有兩點: 一:發行單位不同。紀念幣只能由國家法定貨幣發行機構——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紀念章的發行單位則沒有這么嚴格,任何企事業單位都可以發行。 二:有無面額。中國貴金屬紀念幣是國家法定貨幣,具有國名、年號、貨幣符號。貨幣符號即為貨幣面額和貨幣單位,其中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具有法償性,是國家信用;而紀念章則不具有面額,沒有法償性。信息時報記者 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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