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市場管理辦法》已制定完畢,將擇日出臺,屆時黃金交易將有規可循
“從去年6月底至今,我們收到大量關于外圍炒金的投訴!毖胄薪鹑谑袌鏊居嘘P人士表示,“我們現在也沒有辦法,只有等待即將出臺的相關法規來彌補這一監管漏洞!
目前黃金交易依據的法律法規主要是24年前國務院頒布的《金銀管理條例》,黃金市場法規缺失的弊端日益凸顯。
據了解,全新的《黃金市場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呼之欲出,它不僅牽動著黃金市場的神經,也引起了投資者的廣泛關注。
難以定罪
北京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以正在偵辦為由,拒絕向《財經時報》披露黃金詐騙案件的進展。法律界人士表示,未來如何給涉嫌欺詐的黃金(投資)公司相關責任人定罪將是最大的難題,這是因為,相關法律依據缺乏。
據了解,國內的黃金市場放開后,一直沿用的法規只有兩部。一部是1983年國務院頒布的《金銀管理條例》,另一部是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于取締自發黃金市場加強黃金產品管理的通知》。
這兩部法規都是在黃金屬于管制品的情況下頒布的,且至今從未修改過,制定的內容主要針對黃金走私和統購統配管理,沒有任何涉及到黃金非法投資交易的條文,因而對于黃金市場違規者,只能按照非法經營定罪,非法經營最多判處有期徒刑3年。
“針對法律法規方面的缺陷,建議公安部門按照‘涉嫌商業詐騙’的方向偵察,一旦定罪商業詐騙,則至少判處1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北本┖闶ヂ蓭熓聞账蓭焺④菑娬{。
多頭監管
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所期貨證券研究室主任廖英敏介紹,目前,國內黃金及黃金市場的監管部門是央行,而商業銀行個人黃金投資理財業務的主管部門是銀監會,一般黃金生產及首飾經銷商的業務監管則是國家工商局。
“國內黃金市場已經出現多種黃金投資經營管理混亂的尷尬局面,經營管理模式的混亂將直接影響業務監管部門對市場的監管力度,會影響到整個黃金市場的健康發展。”廖英敏表示。
來源:中國黃金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