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世有一種九疊篆大花錢,其錢文筆畫自然流暢,宛如彩綢折疊,典雅莊重而又華美。因其筆畫變化與現(xiàn)在文字的寫法差別很大,所以對這枚錢的錢文有釋“泉福元神”者,有釋“泉府元神”者,有釋“本命之神”者。筆者以為應(yīng)當(dāng)釋為“本命元神”。
對于該錢穿左的“神”字,目前觀點(diǎn)比較一致,有異議的主要是另外三個字。
穿下字者,若釋“之”字,筆者以為不妥。《說文》“之”同“止”,印章中“之”字一般刻寫為“止”,有多種變體,然與該錢中這個字的筆畫差異較大。而從存世的大量古錢來看,篆文“元”字的寫法與該字相吻合,只是“元”字的最后一筆疊七折,與第一、二橫筆合為九疊,第三筆先左行而后直下折一疊。因此該字當(dāng)釋“元”字。
穿上字者,其首筆“一”橫,兩段分別向上疊起三折。末筆“一”橫稍短而不折。在首“一”橫筆與末“一”橫筆之間,有左、右行筆而后向下的對稱五疊,應(yīng)為“人”字筆畫的折疊變化。中間一豎貫穿上下且“出頭漏尾”,與首橫筆和末橫筆以及“人”字相交,并有三個交點(diǎn),使之形成一個整體。九疊篆“皇宋通寶”中“宋”字下部“木”字的寫法如此。
這與“泉”的寫法有根本區(qū)別,“泉”為上下結(jié)構(gòu)的“白水”二字組成,存世古錢中“泉”字的寫法大都如莽錢“貨泉”、“大泉五十”、“布泉”等,像“Ω”字中間加一斷豎的“ㄒ”字,盡管“泉”字中間也有一豎,但卻不是貫穿上下且“出頭漏尾”的,更沒有“三個交點(diǎn)”。宋元時期篆書“白”字的寫法發(fā)生了變化,似“凵”形中間加“人、一”,如九疊篆“皇宋通寶”中“皇”字“白”部的寫法。因此該字很明顯是“本”而不是“泉”字。
穿右字者,從字形、筆畫及與穿左“神”字的寫法相比較都非“福”字,我們從存世的“福壽”花錢以及福壽書法中也未見“福”字有類似寫法,因此該字不是“福”字。
釋“府”字者,似乎與該字有些相近,但仔細(xì)辨識仍不相同。《說文》“府”字的寫法,上端“廣”字左、上兩包圍,另見篆書“唐國通寶”、“靖康通寶”與“崇慶元寶”中的“唐”字、“康”字和“慶”字,以及康熙印中的“康”字“廣”的寫法,與該錢文的寫法有根本的不同。“付”字“亻”兩筆畫篆寫多為上接(或不接)而下分呈“η”狀,“寸”的篆寫上橫兩頭上折呈“つ”狀再與第二筆相交而后寫“點(diǎn)”,見“壽”字、“元符通寶”中“付”字的寫法。而該錢文字上端“ㄇ”字形左、上、右三包圍,此處應(yīng)是篆書“人”字的變體(“人”或“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