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牛年生肖金幣的火暴銷售,市場上各種“紀念金幣”、“牛幣”、“金牛”的廣告鋪天蓋地。這些產品在廣告宣傳中都自稱為“金幣”,有的甚至與“中國金幣史”掛鉤,如《毛澤東彩色金銀幣》、《齊白石國粹生肖幣》、《生肖賀歲金幣》等等,宣稱“國家權威部門破例發行”或“限量發行”。
中國金幣總公司新聞發言人王寶清在相關新聞發布會上聲明,近期市場上出現的大量貴金屬貨幣大都屬于嚴重欺騙消費者的造假販假行為。
根據中國金幣總公司所做的全國調查顯示,一些不法的收藏品生產和銷售者均為外地企業,大多選擇在滬上的書店、劇院等文化事業場所臨時租賃場地,或通過電話訂購,產品銷售多為開具外地企業的銷售發票,并且產品的銷售價格高昂,從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目前,市場上主要有4種偽劣手法欺瞞投資者。
手法一:虛構事實抬高產品身價
例如《清明上河圖》(書畫長卷復制品)號稱以故宮博物院所藏真跡為底本,由國家圖書館和首都圖書館永久收藏;《世紀偉人金鉆懷表》號稱由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出具《國禮證書》。這些內容實際上子虛烏有。
手法二:偷換概念混淆產品實質
例如《毛澤東彩色金銀幣》、《齊白石國粹生肖幣》、《2007豬年賀歲幣》等產品,實際上只是紀念章,卻以“幣”自居。其實只要符合條件,并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郵政部門審批核準,均可制作和銷售此類紀念品,但一些廣告中卻冠以“國家權威部門破例、破格、特批”等用語,借此凸現紀念品的唯一性,誤導廣告受眾。
手法三:虛假表示產品升值前景
廣告多以“走俏、轟動、火暴”等不實之詞形容產品銷售情況,宣稱“收藏前景無限、(價值)短期內必將一路飆漲”等內容,毫無依據地承諾或判斷產品升值前景,但是卻避而不談付出昂貴價格購買產品的風險。
手法四:使用他人名義涉嫌違法或侵權
廣告中有多處違禁使用“外交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郵政總局”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還有多處涉及“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國家圖書館”、“首都圖書館”等單位或組織的名義,也未經同意或授權,并且表述內容與事實不盡相符,存在誤導的嫌疑。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方面負責人提醒說,個別媒體刊登推銷金銀幣的廣告中含有大量虛假信息,嚴重損害了中國人民銀行的信譽和形象,也誤導了消費者,使之蒙受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中國人民銀行將保留對此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同時,他提醒廣大投資和收藏愛好者,進一步了解貴金屬紀念幣的相關知識,增強對貴金屬紀念幣真偽的辨別能力,謹防受騙,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undefined undefined undefined undefined undefined undefined